近日,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惠勇(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永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黄惠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永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4年至2020年,被告人黄惠勇利用担任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张家界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湖南中医药大学党委书记、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党委书记,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