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民政厅发布公告

  对外公布非法社会组织举报事项

  及省、市、县三级民政部门举报方式

  呼吁全社会积极参与

  发现线索立即举报

  让非法社会组织无处藏身 

  将有助于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

  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

  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对外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或注销后继续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

  重点打击整治五类非法社会组织

  1.利用国家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2.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等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3.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

  4.借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活动开展评选评奖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5.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除了以上五类需要重点打击整治的非法社会组织外,还有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进行民办养老机构非法集资、民办培训机构无证非法办学的,以及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的各类非法姓氏宗族类组织等。

  如何验证社会组织的真伪?

  那么,该如何验证社会组织的真伪?当群众、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时,新闻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时,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或者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查验其是否为已登记的合法社会组织。如果确定是非法社会组织,就可以向属地民政部门举报。

  省、市、县三级民政部门非法社会组织举报电话及邮箱

  公告提醒,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式为: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时,新闻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时,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chinanpo.gov.cn/)”或者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查验其是否为已登记的合法社会组织。

  为了利于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公告还特别提醒,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属地民政部门举报。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