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年前,刘志军等70位农民工与成都福胤建筑劳务服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被派往长沙某基建工地施工。完工后,该公司仅支付了部分劳动报酬后,对剩余拖欠的薪资没了回应。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后,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随后对此案展开了执行。
近日,执行法官追回了全额共计160多万的执行款。3月4日上午,执行法官通知了刘志军等人前往法院领回案款。
当天上午,部分被欠薪的农民工来到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申请人代表刘志军表示,被欠薪的农民工来自全国多地,在过去的两年时间里,大家一直在追讨工资款。
“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我们通过电话等多种方式联系到了被执行人公司,对方一直声称会付款,可是一直没有付钱。”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丁向记者介绍案情。
为了尽快追回这笔执行款,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公司名下财产进行了全面查控,很快发现被执行人公司银行账户内有大量现金。随即,法院依法从该账户上扣划了160多万现金,用于支付本案执行款。
“现在钱已经扣划到法院账户,他们只要拿着自己的有效证件来进行登记核实,我们确认无误后就会将钱支付给他们。”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丁表示。
执行法官提醒广大群众,一旦遭遇欠薪情况,一定要保留好相应的证据,并立即前往劳动部门或者法院为自己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