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就要到阳春三月啦!

  这些好消息和新变化

  别错过了

  《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来了

  长沙骑电动车不戴头盔将“先考后罚”

  日前,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电动自行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详情:事关全省电动自行车车主!新规来了!)

  《办法》正式生效后,长沙交警将对电动车违法驾驶人采取“处罚前教育”的管理措施,处罚前先上一堂交通安全培训课,再观看交通事故视频,然后参加安全法律常识考试,考试合格后再进行处罚,旨在通过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的守法率和戴帽率。(详情:@长沙人 3月1日起,骑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将“先考后罚”)

  长沙交警提醒:

  《办法》第十九条第2款第3项规定: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根据《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违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3月1日省考开始报名!

  2月23日,省公务员局发布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今年全省共计划招考公务员5621名,将在3月27日至28日举行笔试。(详情:刚刚发布!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附职位表))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在2月27日9:00至3月7日17:00,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注册;

  3月1日9:00至3月7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

  3月12日9:00至3月15日17:00,报考省直机关的人员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进行确认,报考市州及以下机关的人员登录报考单位所在市州人事考试网进行确认;

  3月22日9:00至3月26日17:00,报考人员需及时登录缴费确认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3月27日至28日,将举行笔试。

  国家2020年医保药品目录将正式落户湖南

  记者从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从2021年3月1日起,全省统一正式执行国家2020年版医保药品目录。(详情:3月1日起,国家2020年医保药品目录正式落地湖南!)

  2020年12月,国家公布了医保《2020年药品目录》。新增了119种药品(独家96种,非独家23种),多数是经过谈判实现降价的独家药品。谈判成功药品平均降价为50.64%,涉及31个临床组别,其中还新增了17种抗癌药,其中包括PD-1、仑伐替尼等新药好药。目录内癌症用药的保障水平明显提升,患者受益面更加广泛,患者获得感更加强烈。同时,29个临床价值不高且可替代,或者被药监部门撤销文号的品种调出目录,目录结构更加优化,为更多新药、好药纳入目录腾出了空间。《2020年药品目录》共收载西药和中成药共2800种,其中西药部分1264种,中成药部分1315种,协议期内谈判药品221种,中西药比例基本持平。

  这些不合理收费将取消!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本意见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

  刑法修正案(十一)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将于3月1日正式施行。刑法修正案(十一)主要围绕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安全生产、金融市场秩序、知识产权、生态环境、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公共卫生安全等领域的刑法治理和保护。

  强化人权司法保障

  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施行

  2021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新刑诉法解释”),新刑诉法解释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与2012年刑诉法解释相比,新解释增加“认罪认罚案件的审理”“速裁程序”“缺席审判程序”三章,共计增加107条,作了实质修改的条文超过200条。

  尊重和保障人权,强化诉权保障,是司法解释的重要内容。司法解释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没有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推进刑事辩护、法律帮助全覆盖。 为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司法解释规定,审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伤害案件,在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时,应当采取同步录音录像等措施,尽量一次完成。

  红线划定!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达标需过三关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自3月1日起实施。规定明确了偿付能力监管的三支柱框架,将偿二代具有中国特色的定量资本要求、定性监管要求和市场约束机制构成的三支柱框架体系,上升为部门规章。 规定完善偿付能力监管指标体系,明确保险公司同时符合三项监管要求的,为偿付能力达标公司:一是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二是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三是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为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60%或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20%的保险公司,将作为重点核查对象。

  监管全面升级

  百万亿支付市场将迎重塑

  支付市场正迎来全面规范与重塑。近来,相关部门针对支付监管接连发文,首提支付领域反垄断,出台新的支付业务规则、备付金管理办法等,打出一套严监管“组合拳”。其中,央行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范了备付金集中交存后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业务,进一步细化了备付金存放、使用、划转规定,明确监管职责等内容。 业内分析认为,此办法的颁布对我国支付行业发展乃至金融市场运行机制都将产生深远影响。

  《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施行

  网络招聘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押金

  《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明确提出不得泄露、篡改、毁损或者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其收集的个人信息和用人单位经营状况等信息,且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押金。规定自2021年3月起施行。 规定明确,用人单位提供的招聘信息应当合法真实,不得含有歧视性内容;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明示其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事项。

  首部流域法为长江“治病”

  非法采砂最高罚款200万元

  作为我国第一部有关流域保护的专门法律,长江保护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对当前人们普遍关心的长江流域禁捕退捕问题,法律明确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长江河口规定区域等重点水域全面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实施

  可批评训导不能伤害侮辱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将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规则指出,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 为防止将体罚和变相体罚作为教育惩戒,规则细化了禁止实施的七类不当教育行为:(一)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二)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三)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四)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五)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六)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七)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

  新《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实施

  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于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怎样避免?办法作出了相应规定。一方面,严格防止耕地“非粮化”,明确土地经营权流转要确保农地农用,优先用于粮食生产,要将经营项目是否符合粮食生产等产业规划作为审查审核的重点内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服务,鼓励受让方发展粮食生产。 另一方面,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明确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土地,禁止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禁止闲置、荒芜耕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取名”更自主,市场有活力

  修订后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施行

  修订后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企业认为其他企业名称侵犯本企业名称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为涉嫌侵权企业办理登记的企业登记机关处理;企业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裁决。

  来源:综合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