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冬春季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统筹做好稳岗留工与援企用工两项工作,2月2日,长沙市政府发布《长沙市“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针对就地过年的农民工等务工人员及医用物资生产等重点企业,通过八大暖心举措,确保农民工等务工人员实现就地过年有关怀、企业开工复工有保障、农村劳动力等重点帮扶群体节后务工有支持。

  全面摸排,摸清底数

  对辖区内在长务工的外省、省内市外人员底数做到心中有数,明确服务重点人群。

  派发留长礼包

  对留长过年的非湖南省户籍在长务工人员(特别是户籍系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在长务工人员),发放不超过1000元的留长礼包(留长礼包可采取“过年红包”或者可用于乘车、购物的和包券、购物券、消费券等形式)。

  发放各项过年福利

  发放不超过300元的工会新春消费券,20G的春节本地流量,实行国有景区和公共文化体育场所等预约免费开放。

  岗位技能培训稳岗

  鼓励企业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生产情况,组织留长过节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人社部门先行拨付培训补贴资金总额的50%。

  强化就业服务

  强化实施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面向重点群体开展“311”就业援助服务,有针对性推送岗位信息和招聘信息。

  抓好生活保障

  餐饮商超、医疗卫生、治安消防等服务供应不断线,让务工人员留在就业地安心过春节。

  保障合法权益

  落实好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指导企业稳定就地过年群众的劳动关系,规范用工行为,不得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抓实疫情防控

  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预案,指导企业按照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等原则,扎实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据悉,之前部分区县(市)政府已经根据当地特色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此次市级层面文件的出台,进一步压实了各地主体责任、明确了服务对象和时间、充实了举措内容。相关区县(市)、单位即将根据市级文件出台配套措施,落实文件内容,确保在长务工外地人员健康安全,企业生产有序,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政策链接

长沙市“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有效应对冬春季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倡议就地过年,坚持疫情防控和稳就业两手抓,全力做好当前企业稳岗留工工作,确保在长务工外地人员健康安全、企业生产有序、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时间

  2021年2月2日至3月31日

  二、服务对象

  (一)就地过年农民工等务工人员。

  (二)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

  (三)脱贫人口、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低收入人口、退捕渔民等重点帮扶对象。

  (四)重要医用物资生产、生活必需品生产、保障城市运转、重点产业链、物流行业等企业,公共就业服务重点联系企业,重大投资项目相关企业以及重点园区企业。

  (五)其他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

  三、工作重点

  (一)鼓励引导农民工等务工人员在长沙就地过年,使他们能得到就业服务、权益维护等相关支持帮助,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关心,实现就地过年有关怀

  (二)使重点企业和其他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能享受相关用工服务和政策支持,正常稳定运转和健康发展,实现开工复工有保障

  (三)使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重点帮扶对象、节后返岗农民工等能得到政策咨询、岗位信息、劳务对接等服务,实现节后务工有支持

  四、工作措施

  (一)迅速摸清底数。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要全面摸排在长沙务工外地人员情况,尽快摸清辖区内在长务工的外省、省内市外人员底数,了解务工人员春节期间留长过年意向。加强信息分类汇总,重点统计好非湖南省户籍留长过年在长务工人员情况。(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二)派发留长礼包。对留长过年的非湖南省户籍在长务工人员(特别是户籍系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在长务工人员),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发放范围、标准和方式,以企业为单位申报,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不超过1000元的留长礼包(留长礼包可采取“过年红包”或者可用于乘车、购物的和包券、购物券、消费券等形式)。对留企过年的本省户籍员工,鼓励用工单位在春节期间同等给予留岗补贴。(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三)发放过年福利。对工会系统内实名制注册的非湖南省户籍留长务工人员,由区县(市)、园区总工会组织审核发放不超过300元的新春消费券;充分利用文化宫、职工之家、职工书屋等工会活动阵地,组织开展职工文娱活动,免费向职工开放。(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对留长过年且已在长缴纳社保的外省在长务工人员,由企业负责汇总符合条件的人员电话号码后统一申报,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协调市级运营商赠送20G的春节本地流量。(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全市国有景区和公共文化体育场所等面向留长过年非湖南省户籍在长务工人员预约免费开放。(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市体育局)

  (四)落实政策稳岗。鼓励企业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生产情况,组织留长过节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企业在春节期间经审核备案并完成职业技能培训的,开班备案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先行拨付培训补贴资金总额的50%。各区县(市)经办部门要特事特办,优先受理,在培训完成后的20个工作日内,及时完成各项资料审核、公示,确保补贴资金能按时发放到位。(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五)强化就业服务。强化实施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优先支持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大工程连续生产、保障供应。广泛收集汇总企业用工需求,根据实际需要和疫情防控要求,强化输出地和输入地信息对接和劳务协作,采取小分队援企招工的形式,开展农民工“点对点、一站式”返岗复工服务。面向重点群体开展“311”就业援助服务,有针对性推送岗位信息和招聘信息,促进其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六)抓好生活保障。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要积极协调强化餐饮商超、医疗卫生、治安消防等服务供应保障,积极引导园区、企业员工宿舍和留长员工集聚地周边的员工食堂、 菜市场、商场、超市和便利店节假日期间持续经营,全力保障留长外地务工人员生活配套,确保企业和务工人员正常生产生活。鼓励引导辖区内休闲娱乐、消费餐饮、商场超市等商家因地制宜开展各类优惠套餐、特色活动,营造浓厚氛围,丰富节日生活,吸引外省在长务工人员留长过年。引导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开办公益性托管班,保障春节前后加班的外地双职工子女托管。(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七)保障合法权益。鼓励全市各类企业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生产经营实际,科学合理安排生产、错峰放假或调休,以岗留工、以薪留工,鼓励企业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防疫物资礼包”,引导吸纳农民工较多的企业不裁员、少裁员。落实好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加强农民工生活居住安全保障,保障困难农民工基本生活,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时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对就地过年的农民工做好工资休假等权益保障。指导企业稳定就地过年群众的劳动关系,规范用工行为,不得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在春节期间安排职工工作的,用人单位要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充分发挥社会矛盾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作用,努力化解和消除各种风险隐患,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

  (八)抓实疫情防控。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预案,指导企业按照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等原则,扎实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充分运用各类媒介平台和载体,加强疫情防控、产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宣传,营造政企合力防疫情、促发展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级新闻媒体,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要提高政治站位,分别结合输出地和本辖区工作实际,尊重劳动者和企业意愿,精心设计安排,明确任务分工,认真组织实施,让广大在长务工劳动者、返乡农民工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在市级工作方案下发前,各区县(市)、园区已在实行的相关政策继续执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纳入促进就业工作评价指标和就业补助资金分配的绩效因素。

  (二)强化服务保障。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要加强对辖区内春节前后企业开工复工和农民工返乡返岗情况调度,及时开展就业形势监测分析,准确把握企业减员、农民工回流等情况,做好应对预案。要积极协调做好企业用电、用水、用气、物流等要素保障,切实消除因春节期间加班生产造成的安全生产隐患。要认真落实防疫防控要求,做好农民工出行前的防疫健康教育、体温检测等,引导农民工加强自身防护。

  (三)做好宣传引导。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要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分级分区实施精准防控,根据实际需要灵活多样组织开展活动,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进一步扩大成效。要及时发布活动安排,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为疫情防控和稳定生产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