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检察院检委会在研讨涉黑涉恶案件。 醴陵市检察院检委会在研讨涉黑涉恶案件。

  红网时刻记者 郑涛 通讯员 何秋花 余思思 醴陵报道

  2020年,因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成绩突出,醴陵市检察院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醴陵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晓军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检察二部主任何秋花被评为“全省优秀女检察官”;醴陵市检察院办理的游鑫等人涉黑案和黄志坚非法经营涉恶案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案件”……

  近日,记者来到醴陵市检察院走访了解这支优秀的检察队伍。

  严把法律适用关: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

  2020年3月31日,由醴陵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赞等15人涉黑案,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刘赞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8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处罚金46万元;刘华、肖湘城、成小礼等11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至十二年不等刑罚,分别并处6万元至18万元不等的罚金,其他3名被告人也被判处相应刑罚。

  “至此,在株洲影响极大的刘赞等15人涉黑案圆满办理结束。不过,如果在办案过程中,我们有一丝疏忽的话,既可能导致个别罪犯逃脱法律制裁,也可能导致个别人员坐冤狱。”醴陵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黄卫国告诉记者。

  2014年至2018年间,以刘赞为首的涉黑团伙在株洲市区以其开办的“天域茶楼”作为组织活动据点,以直接开办或合伙参股方式经营“天域KTV”“鑫旺物业公司”“尊园物业公司”和放贷公司等多个经济实体或项目,通过暴力、威胁等方式,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在立案初期,鉴于线索繁杂、涉案人员众多,醴陵市公安局邀请醴陵市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指导。

  “公安机关一开始只是掌握刘赞团伙的零星线索,但是我们通过严查细审证据资料,发现刘赞团伙可能涉嫌多项违法犯罪,于是建议公安机关在全株洲范围内收集涉案人员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记录,在全市范围内广泛收集线索。”黄卫国介绍。

  公安干警迅速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通过连续奋战多日,调查收集了大量违法犯罪证据,相关涉案人员也陆续落网。

  就在审查起诉阶段,通过认真审阅案件,办案检察官发现:刘赞团伙成员肖湘城还犯了开设赌场罪,但是公安机关只立了寻衅滋事罪,遗漏了一罪;本是刘赞团伙成员的成小礼并没有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然逍遥法外;与刘赞团伙有关的何市立是否犯罪还缺乏相关证据支撑。

  办案检察官详细列举了补充侦查提纲,并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最后,通过公安机关的努力,补充了肖湘城的遗漏罪行,抓获了漏犯成小礼,法院均依据检察机关的起诉对二人判处了相应刑罚。而何市立由于依然缺乏有关证据,被醴陵市检察院作出存疑不诉的决定,避免了冤案发生。

  “对于黑恶犯罪分子,一个也不放过;对于不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也不凑数。”醴陵市检察院扫黑办主任、副检察长罗月虹介绍,在侦查阶段,办案检察官适时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及时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严格依法办案,准确甄别涉黑犯罪与普通刑事犯罪,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程序关,确保案件办得快、诉得准。

  多方联合“打财断血”:让黑恶势力无翻身之日

  “犯罪嫌疑人文琳因开设赌场罪被醴陵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两年,并处罚金四万元,违法所得四千元予以追缴,但醴陵市法院怎么仅执行了罚金一万元?”2020年7月,在办理何剑锋等人开设赌场系列涉黑涉恶案财产刑执行监督案时,一个涉案人员的数据情况引起了该院办案检察官黄卫国的警觉。

  根据多年办案经验,黄卫国认为,开设赌场的罪犯一般经济条件都不会太差,缴清罚金是犯罪分子认罪认罚的重要表现,坚决不能放任罪犯用犯罪所得在外逍遥。

  带着疑问,黄卫国和同事一起开展了深入调查,发现文琳名下居然还有一辆小客车,并居住在长沙市某高档小区,这充分表明其具有缴纳财产刑的能力。

  为了了解该案“黑财”的执行进度、执行难点以及下一步执行措施,黄卫国与醴陵市法院执行干警一同商讨执行方案,全力支持财产刑执行工作,并赴现场监督财产刑执行工作。

  “醴陵市法院涉黑涉恶案件数量多,财产刑执行压力大,因此未对她采取有效执行措施。”随后,办案检察官和法院执行干警一同赴被执行人文琳家中对她进行约谈。在检察院的强力监督下,一周后,文琳便向法院缴纳了全部罚金和违法所得。

  在何剑锋等人开设赌场系列案中,由于醴陵市检察院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有力,财产刑执行到位率由起初的7%上升为15%,成功执行105万元,达到了“黑财清底”的效果,让黑恶势力团伙无翻身之日。

  “一方面,我们加强与醴陵市法院的配合协调,联合建立涉黑涉恶财产刑执行案件信息、执行信息共享机制,派员现场监督法院财产刑执行;另一方面,我们还监督公安机关加大对‘黑财’的追缴力度,妥善处置涉案资产。” 醴陵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林英指出。

  2019年,在办理刘赞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等罪一案中,在审查起诉阶段,黄卫国发现以刘赞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以卖淫店为依托实施组织卖淫的部分营业额和股权尚未追缴到位。随后,醴陵市检察院向醴陵市公安局下达了一份检察建议,敦促公安机关尽快将“黑财”追缴到位,公安机关成功扣押房产一套、汽车两台,后经法院判决予以收缴拍卖。

 醴陵市检察院检察干警正在办理“10·8”专案。 醴陵市检察院检察干警正在办理“10·8”专案。

  扫除“黑恶”毒瘤: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

  “醴陵市均楚萤石矿斜井矿的渣运输工程必须给我们搞,不然去问候你全家!” 这是恶势力团伙头目周新文落网前在醴陵强揽工程的日常工作状态。

  2017年以来,周新文纠集多人以暴力或者辱骂、威胁的手段,强行逼迫他人转让挖机、退出均楚萤石矿的斜井承包工程,多次对均楚萤石矿进行堵门、拦截他人车辆,导致矿井停工数月,并使他人产生心理恐惧,严重扰乱均楚萤石矿的生产、经营秩序,给均楚萤石矿造成经济损失,在当地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了打击周新文团伙,净化醴陵矿产工程领域营商环境,在公安侦查阶段,醴陵市检察院提前介入案件,帮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固定证据,锁定其犯罪事实。2019年5月,周新文及其团伙分别被法院判处二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有些黑恶势力长期垄断某些地方的某些行业,独霸行业话语权和定价权,以暴力手段阻止其他企业进入,严重影响了市场公平竞争。”醴陵市检察院主办检察官胡丽指出,为了优化营商环境,醴陵市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特别注重铲除这类“行霸”,为广大民事主体营造公平的营商环境。

  除了铲除“行霸”,还有一类恶棍、混混也是醴陵市检察院在推进扫黑除恶过程中予以重点“关照”的对象。

  2018年5月20日,醴陵市嘉树镇新井村村民刘铁钢纠集多人手持柴刀、铁锤等凶器,来到当地一家矿业阻工,阻碍施工车辆正常作业,甚至将挖机师傅打伤,迫使该矿业一度停产停工。为了达到逼迫矿业停产的效果,刘铁刚还在网上散播“矿业污染环境、引发自然灾害”等谣言,纠集不明真相群众游行示威,妨害行政执法,给矿业投资方造成巨大心理压力,严重损害了醴陵的营商环境。

  醴陵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提前介入该案,引导侦查取证,依法严厉打击刘铁钢等恶势力犯罪团伙。对于不明真相受刘铁钢等人蛊惑参与阻工、游行的普通百姓则没有认定为恶势力犯罪,且结合实际情况建议法院判处缓刑。醴陵市检察院的宽严相济的打击方针和策略不仅让当地百姓心悦诚服,也为企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赢得了当地百姓及企业的一致赞同和高度评价。

  制发检察建议: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推动“行业清源”

  “我经常要求办案干警要严格依法办案,但是又不能就案办案,我们只有将案件背后深层次的社会治理问题吃透,才能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从而达到正本清源的效果。”醴陵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晓军指出,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醴陵市检察院特别注重标本兼治,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深挖涉黑涉恶案件背后存在的社会治理问题。

  醴陵市检察院在办理黄志坚等14人寻衅滋事、非法经营案中,发现醴陵市交通运输部门存在对非法营运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部门协作联动执法薄弱、客运行业源头监管不足等问题,遂向醴陵市交通局发出了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开会研究整改措施,并及时将整改情况向醴陵市检察院进行了反馈,还邀请检察官一起赴车站、主要交通枢纽现场监督整改成效。”醴陵市交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在办理游鑫、董威等涉黑人员“套路贷”案件时,由于此案案发地在株洲市芦淞区,为切实有效防控和化解金融风险,醴陵市检察院给株洲市芦淞区政府金融办发送了检察建议。建议和督促芦淞区政府金融办严厉治理金融放贷行业乱象,加大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力度,构建立体监管体系,共创安全、稳定、有序的金融环境。

  “我院检察官在办理案件时,都会深入剖析相关行业领域存在的监管漏洞,然后深入梳理普遍性、深层次问题,找准症结再制发高质量的检察建议,推动行业治理。”黄晓军认为,检察机关主动向行业主管部门制发加强监督管理的检察建议,助推建立健全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可以最大限度地挤压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空间。

  醴陵市检察院结合办案,剖析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漏洞,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促进地区和行业社会综合治理。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醴陵市检察院共发出检察建议11份,被建议单位积极采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醴陵市检察院办案干警政治过硬、作风过硬、素质过硬、专业过硬,在许多细节之处给大家留下了深刻印象。” 醴陵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张文表示。株洲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给醴陵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许爱民、吴增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案件涉案人员达24人,涉及罪名20余条,醴陵市检察院的三名主办检察官与专案组的其他成员加班加点,在一个月内审查案卷400余册,尤其是检察官盛亚峰,提前介入近一年的时间,期间未休过双休日和节假日,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前,为案件的快侦快捕快诉和准确定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据悉,截至10月26日,醴陵市检察院共办理涉黑涉恶报捕案件28件134人,审查起诉案件24件190人,其中上级检察院交办的大要案8件106人,其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数量在株洲市检察机关占比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