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1 月 18 日,耒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赵某、杨某、熊某等 59 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抢劫、非法拘禁涉恶势力犯罪案件在耒阳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耒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永红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人指控,自 2015 年起,以赵某、杨某、熊某为首要分子的 59 人在江西省鹰潭市、湖南省株洲市、耒阳市等地,以推销某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的产品为名,引诱参加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传销组织,并多次实施抢劫、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共骗取财物 460 余万元,非法拘禁 12 人,抢劫 20.72 万元,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分别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法院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