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1月7日讯(通讯员 贺杨碧 刘玺东)近日,经安乡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陈某某被安乡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判处罚金8000元。

  陈某某家住安乡县某镇,从小在长辈耳濡目染下喜欢打猎。2014年的一天,陈某某因眼馋别人打鸟,遂让在外打工的儿子从网上购买一支气枪用来打鸟。陈某某抱着自家竹林比较偏,执法机关抓不到的想法,漠视邻居的善意提醒,于2019年1月某晚拿着气枪来到自家附近竹林里,猎捕了6只鸟,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陈某某猎捕的6只鸟(死体)中3只为珠颈斑鸠,3只为喜鹊,均为中国“三有”保护鸟类和湖南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陈某某交代,此前他也多次打鸟,但都未被抓到过,所以抱着侥幸心理一次次知法犯法。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犯罪终将会受到惩罚,切莫抱有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