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湘潭市纪委监委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这5起典型问题是:
1。湘潭市财政局教科文科副科长赵建湘违反省委“约法三章”规定,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的问题。赵建湘在担任市财政局教科文科副科长期间,在2018年4月20日省委“约法三章”实施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于2018年9月和2019年1月,两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2019年6月,赵建湘受到免职处理和党内警告处分。
2。湘潭经开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商务局等单位工作人员“私车公养”问题。湘潭经开区在2019年春节、端午等节假日前后的监督检查中,发现党政办驾驶员胡首立、郭杰华、王小娟、邹克明、谷旺东,综治维稳办公室职员彭泽鑫,综合执法局职员谢泽莹,公用事业局劳务派遣人员熊坤华,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利用经办、保管单位公务油卡的便利,多次用公务油卡为自己私车加油。2019年8月,胡首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邹克明、彭泽鑫、谢泽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郭杰华、王小娟、谷旺东受到政纪警告处分,熊坤华退回劳务公司,违纪款项予以收缴。党政办副主任彭洪桥、综治维稳办公室副主任陈晴、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肖艳3名分管负责人受到批评处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商务局等单位临聘司机也存在“私车公养”问题,自2018年6月以来,以上单位临聘司机多次用单位公务油卡为自己或他人私人车辆加油,以上单位对临聘司机予以辞退、通报批评等处理,对分管负责人予以问责,并收缴违纪所得。
3。湘乡市人民法院审判员李建成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的问题。2013年1月至2015年10月,李建成在担任湘乡市人民法院东郊法庭庭长期间,多次违规收受案件原告代理律师所送的红包礼金,共计人民币16000元。2019年7月,李建成受到记大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岳塘区民政局正科级干部张园满违规收受财物和红包礼金问题。2007年至2016年间,张园满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唐某谋取私利,并先后多次收受唐某赠送的手机、照相机、笔记本电脑、电视机、放碟机、金戒指等财物;2015年、2016年张园满在操办酒席时两次分别收受唐某所送礼金10000元、6000元,此外,张园满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4月,张园满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5。湘潭县排头乡华宇村(原毫光村、合兴村)党总支书记王运秋、村主任赵水清违规组织公款旅游的问题。2013年,时任毫光村党支部书记王运秋、村主任赵水清组织本村党员、组长共48人通过旅行社前往北京故宫、长城等地旅游参观3天,支出共计61618元。此外,王运秋、赵水清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8月,王运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赵水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湘潭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