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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南省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方案》明确,全省利用四年时间(2019—2022年),统一规划、建设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切实加强管理,提高运营效率,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服务乡村振兴。

  具体目标任务方面,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在实施范围上,实现全省建制镇基本覆盖;在时间节点上,突出一湖四水重点,梯次推进;在运行保障上,先建机制后建设施,确保建得起、转得动。2019年,所有县市区开展县域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可研、选址、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完成PPP项目入库和合同签订工作;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2020年,洞庭湖区域所有乡镇和湘资沅澧干流沿线建制镇,以及全国重点镇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2021年,实现全省较大规模的建制镇(建成区常住人口5000人以上)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2022年,实现全省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基本覆盖。

  “重点任务”包括编好专项规划、科学选择建设模式、多方筹集资金、严格技术把关、强化项目建设与运行监管等五个方面。强调要以整县打包,用PPP模式推进;坚持管网雨污分流,坚持分散和集中相结合,多点布置污水处理设施,减少管网投资;资金筹集渠道包括债券资金、财政补助、贴息和建立污水处理收费机制等。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落地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积极构建政策体系,并建立了政策清理,滚动发布。目前,已经出台了《湖南省城乡生活污水治理PPP模式操作指引》和合同模板,出台《关于利用补充抵押贷款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湖南省乡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程专项规划设计技术导引》。正在组织起草城乡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政策细则。

  潇湘晨报记者张沁 实习生杨惠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