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常德市纪检监察机关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现为 4 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如下:
关于澄清对石门县雁池乡横断山村党支部书记覃业军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不实举报
2018 年 2 月,群众实名举报覃业军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弄虚作假、贪污、索拿卡要等问题。经市县乡纪委 “ 三级联查 ”,覃业军因严格执行国家易地搬迁政策,导致举报人个人诉求没有得到满足,遂被举报,举报的问题均不属实。
2018 年 10 月,石门县雁池乡纪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和党员大会,公开为覃业军澄清正名。
关于澄清对桃源县公安局漆河派出所所长王建平收受他人财物为其充当 “ 保护伞 ” 问题的不实举报
2018 年 9 月 19 日,群众实名举报王建平收受当地 “ 黑社会 ” 老大向某的财物,明知向某等人存在非法拘禁行为而放任不管,充当 “ 保护伞 ”。
经调查,2018 年 9 月 11 日,桃源县公安局漆河派出所立案办理向某等人涉嫌非法拘禁案,该案涉案人员 13 人,其中 12 人已被抓获,另 1 人在逃,正在全力抓捕中,目前该案已审查起诉。调查中未发现王建平收受向某财物和为其充当 “ 保护伞 ” 问题。
2019 年 1 月,桃源县纪委监委将调查处理结果向举报人进行了反馈,并召开会议,为王建平澄清正名。
关于澄清对安乡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刘斌在办理魏某涉嫌贪污案中存在办假案并充当 “ 保护伞 ” 等问题的不实举报
2018 年 1 月至 2019 年 4 月,群众多次实名举报刘斌在办理魏某涉嫌贪污案中办假案并充当 “ 保护伞 ” 等问题。
经复核,安乡县纪委监委办理的魏某涉嫌贪污案,认定事实清楚、处理恰当。调查中未发现刘斌在办理魏某涉嫌贪污案中存在办假案并充当 “ 保护伞 ” 等问题。
2019 年 7 月,常德市纪委监委将调查处理结果向举报人进行了当面反馈 , 并在安乡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上为刘斌澄清正名。
关于澄清对汉寿县纪委监委干部梅革中、张健对举报人反映的重要问题不肯写入调查笔录的不实举报
2018 年 6 月,群众实名举报梅革中、张健在办理信访案件中避重就轻,对举报人反映的重要问题不肯写入调查笔录。
经查,2018 年 5 月,汉寿县纪委监委收到两封举报信,由梅革中、张健具体负责调查核实工作。通过调阅相关调查笔录,梅革中、张健制作的调查笔录真实、客观地反映了举报人的真实意思,对举报人反映的重要问题不肯写入调查笔录的问题不属实。
2018 年 8 月,汉寿县纪委监委将调查处理结果向举报人进行了当面反馈,澄清了问题。
通报强调,以上澄清的 4 起不实举报中,有的因工作中坚持原则、拒绝不合理诉求而受到诬告;有的因工作中敢抓敢管得罪人而受到诬告;有的因举报人不了解实际情况而受到错告等等。这些不实举报,背离了信访举报监督的本质,干扰了正风反腐的有序推进,挫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必须坚决予以反对和纠正。为这些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体现市委、市纪委监委旗帜鲜明澄清是非、保护干部的鲜明态度,也体现了激励干部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坚定决心。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有关精神,把严管和厚爱、激励和约束结合起来,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充分保护党员干部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积极性,有力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既督促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又旗帜鲜明地为实干者撑腰,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及时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帮助其卸下思想包袱、消除顾虑。同时,对以监督为名诽谤、诬陷他人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中共常德市纪委
常德市监察委
2019 年 8 月 8 日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