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1 日,人社部官网发布《法定年节假日等休假相关标准》,对包括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五类休假标准予以明确。

  人社部指出,休息休假时间是劳动者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任职期间内,不必从事生产和工作而自行支配的时间。

  不能实行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灵活安排休息日

  有关休息日标准:休息日又称公休假日,是劳动者满一个工作周后的休息时间。随着国务院第 174 号令的施行,我国职工的休息时间标准为工作五天、休息两天。该决定同时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国家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全体公民假日可补假,部分公民假日不补假

  有关法定年节假日标准:法定年节假日是由国家法律、法规统一规定的用以开展纪念、庆祝活动的休息时间,也是劳动者休息时间的一种。

  我国现行法定年节假日标准为 11 天。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新年,放假一天;春节,放假三天;清明节,放假一天;劳动节,放假一天;端午节,放假一天;中秋节,放假一天;国庆节,放假三天。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节(3 月 8 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 月 4 日),14 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 月 1 日),不满 14 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一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 月 1 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有关年休假标准:2007 年国务院颁布《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 514 号),明确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 1 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 5 天;已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年休假 10 天;已满 20 年的,年休假 15 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2008 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公布实施。

  未婚探望父母每年 20 天,已婚每 4 年一次 20 天

  有关探亲假标准:1981 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规定了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探亲假标准。

  根据规定,职工工作满 1 年,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待遇(每年一次,假期 30 天),与父亲、母亲都不能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未婚职工每年一次,假期 20 天;已婚职工每 4 年一次,假期 20 天)。

  同时,单位应根据需要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内。

  婚丧假为 1 天至 3 天,根据路程远近给路程假

  有关婚丧假标准:在我国,国有企业职工可以享受婚丧假。按照《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单位酌情给予 1 天至 3 天的婚丧假。

  另外,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