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记者 王义正 通讯员 兰志荣 刘源 长沙报道

  7月31日,湖南省审计厅向社会发布了《关于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省审计厅对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发现问题是审计监督的出发点,而推动解决问题则是审计监督的落脚点。一年来,湖南审计机关一方面聚焦主责主业、依法严格履职,加大常规性的“经济体检”工作;另一方面,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体制阻碍、机制缺陷、制度漏洞,提出合理化审计建议,从源头上推动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达到“治已病”“防未病”的效果。

  以审计察利弊,扬长补短

  报告显示,2018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总体良好。

  综合财力持续增强。省本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514.4亿元,比预算超收12.7亿元,较上年增长6.9%,其中税收收入381.36亿元,占比74.1%,较上年提高2.2%。中央补助湖南省资金3,493.43亿元,较上年增长6.2%,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1,081.2亿元,较上年增加116.2亿元,增长12.1%。

  重点支出稳步增加。省财政继续加大了对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教育等重点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安排省级扶贫专项资金38.1亿元,较上年增长13.1%;安排专项资金49亿元,支持新一轮洞庭湖生态环境整治和湘江保护治理;安排专项资金263.3亿元,支持义务教育发展和“双一流”高校建设等。

  财税改革继续深化。省财政出台了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一系列举措,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建立省本级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报省人大审查制度;调整省直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定额标准,修订了会议费、差旅费管理办法,省直单位“三公”经费全年支出5.5亿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2亿元。

  整改成效不断提升。省政府认真落实省人大关于加强审计整改的审议意见,督促各部门单位切实加强整改工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之后,一些当时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继续得到有效整改。直至今年6月底,审计指出的问题资金已收缴各级财政19.54亿元,归还原资金渠道19.31亿元,推动建立健全有关制度118项,有关部门已对119名责任人实施问责。

  抓重点促全局,以点带面

  2018年审计部门对政府性债务、扶贫、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稳增长等重大政策落实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省属国有企业等6个领域进行了重点审计。

  如在政府性债务方面,一些市县仍存在通过不规范的PPP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不规范的土地抵押违规举债;一些市县对债务资金管理不规范,有的将新增和置换债券资金闲置在财政或项目单位,有的将新增债券用于城市环境清扫等日常性支出;一些市县对债务风险管控不够稳妥,存在单方面撤销政府承诺函、其他需要关注类债务对应的项目收益低或资产难变现等问题。

  在扶贫方面,部分县市落实扶贫政策不精准,存在产业扶贫项目论证不充分,与贫困户利益联结不紧密,少发放多项扶贫政策补贴的问题;部分县市扶贫资金使用不合规,有的通过多报工程量、虚开发票等方式,虚报冒领扶贫资金,有的违规使用扶贫资金,有的超范围、超标准或重复发放扶贫资金;部分县市扶贫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建设管理不规范,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进度缓慢或建设标准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部分县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不到位,存在耕地被占用或抛荒,违规占用林地,土地闲置或批而未供、未批先建等现象;部分县区环境整治不达标。有的乡镇污水处理厂未建成,有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不到位,有的畜禽退养任务未完成;有的油气回收治理及地下油罐防渗改造项目未落实;少数县区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存在对违法占地、越界开采等行为处理不到位,对企业或污染治理项目的环保管控不力,对自然资源论证或审批不规范等现象。

  通过审计,推动全省各级各部门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理性举债、合理投资,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促进各项民生政策和措施的落细落实,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

  查问题促整改,全面向好

  在对省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过程中发现,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规范,存在漏编少编、调整预算不细化等问题;预算追加不科学,存在追加比率高、安排不合理等问题;预算执行不到位,存在预算执行率低、资金下达不及时、对市县转移支付提前下达比例低等问题;财政管理不严格,存在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不到位、账户清理不及时、支出安排不规范等问题;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存在制度建设滞后、整合不彻底、分配不规范等问题;决算草案编制不准确,存在少计收入、多列支出、科目或级次列示不当等问题。

  在对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过程中发现,部分省直单位存在预算编制不准确、预算收入征管不到位、预算支出不合规、资金使用绩效不佳、银行账户及存量资金清理不到位、政府采购不规范、资产管理不合规、财务管理不严格,以及政策制度执行不够严格、依托部门职能收费或牟利等其他问题。

  审计部门指出问题后,相关责任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整改。至2019年6月底,相关责任单位加大追缴力度、运用司法手段,收缴违规资金42.72亿元;通过将闲置资金统筹、重新整合安排,促进盘活资金8.42亿元;通过追回违规支付资金、退还被挤占专款,归还原资金渠道21.82亿元;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加快资金调度,拨付滞拨资金6.18亿元;修订出台制度办法65项,促进资金项目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一年来,省审计厅共移送违规招投标、骗取财政资金等方面的案件线索38起,其中移送纪检监察机关26起、移送司法机关7起、移送主管部门5起。

  (来源: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