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原副厅长甘明辉等人,在贯彻落实自然保护区重大决策部署时打折扣,查!
攸县林业局办理中央环保督察重点交办件工作中,敷衍应付、虚报瞒报,查!
长沙县某局下属机构,随意拔高会议规格、扩大会议规模,造成了不良影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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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即是气象,担当才有作为。今年以来,湖南出台强有力整治措施,自上而下压实责任,坚决向花样百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刀,招数密集、亮点频频。
带头扛起政治责任,精准履职不含糊
“切口小、见效快、能落实、获得感强!”这是湖南省委对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明确要求。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阻碍政策落实的拦路虎,更是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隔离墩。省纪委监委从讲政治的高度审视问题,结合中央“基层减负年”通知精神和省委明确要求,代拟相关举措草案,提交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着力解决喊口号、装样子、搞变通等问题”;“着力解决消极应付、事难办、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着力解决乱拍板、不担当、弄虚作假等问题”;“着力解决学风漂浮、文山会海、检查考核调研过多过频等问题”……今年3月25日,《湖南省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20条措施》公布实施,直击要害和痛点。
为确保举措落地,4月底,由省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和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带队,组成13个督查组,集中对14个市州、15家省直牵头单位进行专项督查,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既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又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震慑。重拳之下,热衷于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官员们日子不好过了。
5月10日,省纪委监委对6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宁乡市环保局经开区分局局长邓国良履责不力,平江县畜牧水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捍卫等人不负责、走过场,城步苗族自治县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肖柏青乱决策、乱拍板……这其中,有的因不负责、不作为、乱决策,导致事故发生、造成重大损失;有的学风不实、照抄照搬、应景交差;有的索拿卡要、破坏营商环境。省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体现出湖南锲而不舍深化作风建设,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决心和意志。
今年上半年,全省共通报曝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件293批次、686起、1324人次,省纪委三湘风纪网先后两次公开通报11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曝光17人。
从自身查起,整改举措“干货”满满
作为党的政治机关,省纪委监委精准履职,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态度坚决、行动迅速,同时,把自己摆进去,对机关自身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也毫不含糊。
省纪委监委发布的《机关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具体措施》文件,虽然只有两页纸,却“干货”满满。
“整治靠的是责任心和行动,不是靠一张纸!”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机关内部主动对照“20条措施”领任务,从机关做起,从领导做起,从自身做起。
3月27日,在省委“20条措施”出台第三个工作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傅奎主持召开省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委机关落实的行动方案。次日,省纪委监委办公厅发出通知,向机关各部门、市州纪委监委等多方征集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治措施。
很快,反馈意见被归纳为6个方面26条,融入到“机关整治具体措施”中。其中,最鲜明的一条,就是“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取消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签订责任状,本身是一种形式。但形式的东西多了,久而久之就变成形式主义了。即使不签,该履行的责任也必须履行好!”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说。
取消“责任状”,减负不减责。省纪委负责人表示,通过科学统筹、规范精简,把基层干部从繁文缛节中解放出来,进一步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纪检监察机关也将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做到发现苗头性的问题就及时“拉警报”、一碰纪律红线就马上“踩刹车”。
到一线去,到现场去
取消签订责任状只是一个方面,还有更多的整治“组合拳”:
大幅度精简会议,确保2019年开到县级以下的会议减少30%-50%;规范性文件、综合报告不超过5000字,专项工作报告不超过2000字;少开会、开短会;压减归并专项治理,通过取消、归并、转入日常监督,将专项治理由10个减为4个;改进谈话函询方式方法,将委机关各部门编发的内刊简报由原来的14种精简为7种,解决函询过多、方法欠妥、增加干部不必要的心理负担等问题。
“少发文、开短会、开管用的会”,就是为了腾出更多的精力到一线去、到现场去调查研究、解决问题。
严字当头、刀刃向内,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以案明纪、以案促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湖南一直在路上。今年3月,《人民日报》刊发《减负,每一条都有针对性》,新华社、《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等权威媒体推介了湖南的做法。
为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做到举一反三,省纪委监委努力建立长效机制。“带头整改,切切实实为基层减轻负担,为全省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个榜样。”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说。
今年1-6月,全省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711个,处理1375人(其中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36人,科级及以下干部133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4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