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5月23日讯(记者 王义正 通讯员 胡宇波)5月23日,记者从长沙消防支队获悉,位于长沙芙蓉区的金都水岸大厦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被芙蓉区政府实施挂牌督办。
为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净化全区消防安全环境,近日,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对金都水岸大厦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挂牌督办整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挂牌督办。
金都水岸大厦位于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一路968号,于2012年建成投入使用,共一栋建筑,地上31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99.8米,建筑面积28604平方米,使用性质为商业办公楼,第1、2层为商业裙楼,3楼为物业用房及设备转换层,第4至31层为商业公寓房。
长沙消防芙蓉区大队消防监督员对其进行检查,发现该大厦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1、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损坏率超过50%。
2、消防联动控制设备不能正常运行。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瘫痪(火灾显示盘不工作、感烟探测器未动作、手动报警器损坏)。
4、室内消火栓部分箱门损坏。
5、消火栓系统瘫痪(消控室无法远程启动消火栓泵;消火栓泵控制柜无法手动启动)。
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瘫痪(消防控制室不能远程启泵、喷淋泵控制柜不能手动启动)。
7、负一楼、负二楼防火卷帘不能手动控制、卷帘破损。
8、机械防排烟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3.6条、第7.4.3条、第7.4.6条、第7.5条、第7.7.2条、第7.7.3条之规定,经大队集体讨论研究,综合判定该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属于重大火灾隐患,同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受案查处。大队依法提请区人民政府,对金都水岸大厦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为确保此次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通知》中明确要求全区各有关部门尤其是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刻认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重要性,以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及时开展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尽快消除或降低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不稳定因素,全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