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沙5月6日电(记者刘良恒)长沙市委办公厅日前围绕整治“文山会海”等突出问题,制定了收发文、会议、督查检查考核三张负面清单,要求全市各类文件、简报减少30%以上,全市性会议同比减少30%以上,对基层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

  收发文方面,长沙市规定:对未纳入年度计划,或未履行“一事一报”审批手续的;照搬照抄上级文件,没有提出务实管用举措的;上级文件已发至乡镇街道或公开发布的等12种情况的文件,不以市委或市委办公厅名义下发。对请示事项无政策、法律、文件依据,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属于自身职权范围内的日常工作或其他主体职权范围,将责任上交、转移的等9种情况的文件,不予办理。

  会议方面,长沙市规定:对于中央、省委未明确要求层层开会传达贯彻的;中央、省级会议已开到区(县)和部门的;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交办的;没有实质内容、不解决具体问题的等7种情况的会议,不予召开。

  督查检查考核方面,长沙市规定:对开展依据不充分,以及存在形式主义、劳民伤财等问题的;在部门文件中自行规定全市性业务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的等7种情况的督查检查考核,由市委督查室把关不得开展。同时,市直部门系统内部的业务指导、日常调研,由市委督查室把关不能随意冠以督查检查考核名义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