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养不起就把亲生儿子扔了?

  不想要二胎,儿子生下来15天就被他遗弃,因遗弃罪获刑两年半;孩子至今未找到

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长沙报道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长沙报道

  才15天大的浩浩(化名)被人丢在长沙一处偏僻地带的马路花坛边。遗弃他的,是他的亲生父亲。

  浩浩为什么会被遗弃?孩子的父亲杜某(化姓)说,养不起。其实从妻子怀孕时起,杜某就反对将孩子生下来,为此,他还离家一个月。

  真养不起?孩子的母亲说,夫妻俩前几年刚刚花了60万元购置了两台车,家中无外债,有十多万元的存款。

  浩浩被遗弃的那天,天气阴沉沉的,气温不高。如今,浩浩依然未被找到。

  2017年10月4日,天气阴沉,气温不高。15天大的浩浩被父亲杜某带到了长沙青竹湖路附近一处马路花坛边。杜某并不是陪着孩子来兜风的。发现四周无人,杜某将孩子放下,转身开车离开。

  浩浩是这个家庭的第二个孩子。他的出生,让这个家庭的成员都很快乐,除了杜某。从妻子怀上浩浩起,他一直反对将孩子生下来,理由是“养不起”。

  但44岁的杜某和妻子都是教师,工作稳定,夫妻俩还在几年前购置了两台总价60万元的车。

  近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了该案,杜某因遗弃罪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在孩子丢失的20天后,妻子与杜某离了婚。

  浩浩被遗弃时,身着黄色的小衣服。他到现在依然没被找到。

  执意反对

  不愿生二孩,曾离家出走一个月

  要不要生二孩?在遇到这个问题前,杜某一家原本生活得很幸福,2000年结婚后,妻子王女士(化姓)在2005年生下一个女儿。对于女儿,夫妻俩非常疼爱。

  杜某与王女士是某职业院校的教师,工作稳定,收入不错。前几年两人还花费了60余万元买了两台车。“我家里没有外债,夫妻两人都没有不良嗜好,家里还有十多万现金存款。”

  王女士称,丈夫性格虽然很大男子主义,心事都喜欢放在心里,但是夫妻感情一直还不错。两人的感情在2016年急转直下,问题在于要不要二孩。2017年1月,王女士意外怀孕,她坚持要生下来。王女士对即将到来的孩子充满了期待。

  但杜某对养育二孩的担忧,远比王女士想象中更严重。“我不愿意要二孩,也不想生。”杜某常与妻子争吵,甚至提出孩子生下来就离婚。

  “我要这个小孩,生下来我一个人养也没有关系,就算离婚也要把他生下来。”王女士承认,夫妻两人因此闹矛盾。杜某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了一个多月。“回来后,整个孕期我们没有怎么说话,直到生小孩都没有过来陪我。”王女士说。

  杜某对二孩的抵触,也被家人看在眼里。他的岳母证词显示,“女儿怀孕时,女婿反对将孩子生下来,说是养不活”。

  “我没有怀疑这个孩子的身份,我知道这是我的孩子。”到底为什么不想要孩子?杜某归结于压力太大。“我都不敢想,小孩出生后要怎么抚养,我是不愿意出钱养这个小孩的。”

  蓄意密谋

  支开岳母,驾车将孩子丢在路边

  2017年9月20日,男婴浩浩出生。

  除了杜某,全家都沉浸在喜悦中。“孩子出生后,无论去哪都是和我老婆、岳母娘或者亲戚一起,我很少有单独和小孩相处的机会。”

  在与杜某一起商量好浩浩的学名后,王女士开心地给孩子上了户口。她没料到,此时杜某却在酝酿一个疯狂的计划——将浩浩遗弃。

  2017年10月4日,得知岳母要带浩浩去雨花区韶山南路上某医院做体检,杜某知道机会来了。在王女士看来,杜某破天荒地提出要陪同岳母一起去医院。谁知,上午10点,她突然接到杜某的微信,称把孩子带走了,随即手机关机失联。此时,浩浩仅出生15天。

  长沙中院二审判决书显示,杜某以要岳母去挂号为由将其支开,之后独自驾车将浩浩带至青竹湖路附近,趁四周无人之机将浩浩丢弃在路边,之后驾车离开。

  下午13时,杜某独自一人回家,王女士追问浩浩下落,“他只说孩子被送走了,不记得放在哪里,找不回来了”。

  在杜某的供述中,遗弃浩浩当天,天气阴沉沉的,气温不高,浩浩穿着黄色的小衣服,戴着蓝色的小帽子,裹着蓝色的小毯子,没有哭闹,乖乖的。“我想尽量不要选人多的地方,怕丢不成。”他最终选择在马路花坛边将浩浩放下。“这里离家远,不会被熟人发现,而且比较容易被开车经过的人捡走。”

  当天,杜某在亲戚的催促下,开车带着妻子和女儿,沿万家丽高架桥一直往北寻找浩浩,未果。同日,杜某在王女士的陪同下去公安机关投案。

  在公安机关的帮助下,他们找到了杜某遗弃浩浩的地点,浩浩却不见了。“我有预感,孩子是被人捡走了。”杜某说。

  为了找到孩子,王女士与家人发了一份份寻人启事,都石沉大海。判决书显示,案发后杜某、王女士等人和公安机关至案发地多番寻找被害人浩浩未果,浩浩至今下落不明。

  2017年10月25日,在杜某遗弃浩浩的20天后,王女士与他办理了离婚手续。

  二审判决为何将刑期减少半年

  湘雅二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证明,杜某目前未发现有精神病,在本案中实施危害行为时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此前,雨花区法院一审以遗弃罪判处杜某有期徒刑三年。

  “一审判决认定浩浩生死不明与事实不符,按照案发后我与家人寻找未果的情况,可以推定浩浩已经被他人隐匿抱养。”杜某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杜某所在单位为他出具了一份报告,证实杜某的工作单位反映他作为该校教师平时工作努力,表现良好,请求人民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尽管与杜某离婚了,王女士还是出具了谅解书,对杜某的犯罪行为表示谅解,并请求人民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长沙中院认为,杜某明知其亲生儿子浩浩刚刚出生15天,完全没有独立生存的能力,而将其独自遗弃在无人照看的地点,对浩浩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造成浩浩至今下落不明,违背人伦触犯刑法,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遗弃罪。

  案发后杜某尚能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应当依法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杜某上诉称其因为未能正确面对生活压力,一时冲动犯下罪行,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且取得被害人母亲的谅解,应当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经查,杜某反映的上述事实属实,其工作单位也出具证明,请求对其从轻处罚。杜某案发后确有真诚悔罪表现,并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考虑其平时一贯表现,决定对其给予减轻处罚,但对其适用缓刑的上诉意见不予支持。

  综上,一审判决认定案件事实清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但因为二审中出现新的事实,依法予以改判。故以杜某犯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