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数次陷入争论的“社会车辆跨省救援,该不该免通行费”问题,有了统一的解决方案。3月27日,“社会应急力量参与抢险救灾网上申报系统”在国家应急管理部官网上线。在系统中通过申请的社会救援力量,通过沿线收费站时可免交车辆通行费。

  申报系统根据社会应急力量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实际需要设计研发,可实现社会应急力量网上登记备案和审核、灾情信息发布、救援申请、抢险救援管理等功能。申报系统为省级应急管理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社会应急力量等不同角色开通了功能权限,用户可登录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进入“救援服务平台”栏目访问该系统。

  可以说,申报系统为民间救援力量参与灾害救援提供了极大便利。其实,民间救援车辆在收费站被卡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车辆的身份认证问题。一旦申报系统解决了这个问题,民间救援车辆就不会被卡在收费站。这不仅能够减轻民间救援力量的费用负担,也能让其节约出宝贵时间参与到灾害救援工作之中。

  诚然,收费站对民间救援车辆“收费”也是有据可依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因此,对不符合免费通行条件的车辆正常收费是理所当然的。

  但在现实中,让民间救援力量在灾害来临的紧急关头去省级政府“跑手续”,别说时间不等人,就是相关资质的审核也未必一路“绿灯”。从情感上说,我们当然希望社会对民间救援力量给予最大程度的便利、“能免则免”,以回馈他们的善意和行动。可如果要固化为常态机制,就必须建立起相应的规范。这既是为了“应免尽免”,也是为了防止部分人打着救援车辆的旗号去“蹭便宜”。

  此番申报系统上线运行,就是为了将符合规定的民间救援车辆纳入高速公路免费放行车辆范畴。民间救援组织在申报系统注册,需要提供相应信息,如登记证书、应急管理厅局推荐证明、是否参加过国际救援、车辆装备情况等信息。也就是说,针对民间救援力量的备案和审批等诸多环节的“关口”已经前移。一旦灾害发生,民间救援组织只要提交本次参与救援车辆、行驶路线等信息,即可在线接受审核。

  把备案工作提前做好,把“跑手续”的工作转移到线上,对“与时间赛跑”的应急救援来说,这样的制度设计,无疑更加符合现实需求,也能让民间救援组织感受到更多的“善意”。

  据应急管理部回应,未来还将研究修订抢险救灾车辆免收公路通行费的具体办法。这释放出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的积极信号,无疑也能更大程度地调动更多公益组织和志愿者的热情。而“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大应急格局”的形成,相当程度上有赖于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志愿者及社会公众诉求的正面、积极回应。

  (来源: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