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株洲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

  根据报告,2018年,8.55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4.74亿元。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68.86%(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7.0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1.28%,租赁住房占0.5%)。

  贷款政策适度倾斜后,刚需住房进一步得到保障。报告显示,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76493.50万元。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1.95%,90-144(含)平方米占73.05%,144平方米以上占15.01%。

  从贷款职工年龄分布来看,30岁(含)以下占43.06%,30岁至40岁(含)占34.93%,40岁至50岁(含)占19.55%,50岁以上占2.46%。( 记者 吴楚 通讯员 蔡欧亚)

  来源:株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