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公告,对拟认定的2018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进行公示,湖南18个县(市、区)上榜!快来看看有你的家乡吗?
湖南18个县(市、区)上榜
邵阳市:大祥区 武冈市 邵东县 隆回县 绥宁县
岳阳市:平江县
张家界市:永定区 慈利县
永州市:双牌县 江华瑶族自治县
怀化市:中方县 沅陵县 会同县 芷江侗族自治县
娄底市:冷水江市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 保靖县 古丈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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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本目标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本目标是:
每一所学校符合国家办学标准,办学经费得到保障。教育资源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开齐国家规定课程。教师配置更加合理,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学校班额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消除“大班额”现象。率先在县域内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县域内学校之间差距明显缩小。
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评估指标
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重点评估县级政府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情况。
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差异系数,评估县域内小学、初中校际间均衡状况。
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指标及要求
(一)入学机会
1。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纳入财政保障体系。
2。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
3。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不低于80%。
4。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县域内初中的比例逐步提高。
(二)保障机制
1。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监督和问责机制。
2。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近三年教育经费做到“三个增长”。
3。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制定并有效实施了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财政性教育经费向薄弱学校倾斜。
4。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义务教育的比例达到省级规定要求。
(三)教师队伍
1。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
2。义务教育学校学科教师配备合理,生师比达到省定编制标准。
3。建立并有效实施了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制度。
4。落实教师培训经费,加强教师培训。
(四)质量与管理
1。按照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开齐开足课程。
2。小学、初中巩固率达到省级规定标准。
3。小学、初中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达到省级规定标准。
4。义务教育阶段不存在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公办义务教育择校现象得到基本遏制。
5。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得到有效减轻。
每年予以公布并授牌
按照《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规定,国家教育督导团对各省(区、市)报送的申请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实地检查。教育部根据国家教育督导团的审核结果,对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进行认定,每年予以公布并授牌。
国家教育督导团及各省(区、市)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和复查制度,对全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进行监测,对已公布名单的县进行复查。
认定后连续三年不达标将被撤销称号
各省(区、市)应对本行政区域内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给予表彰奖励。
督导检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教育部不予认定,并在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
对认定后连续三年(非常情况除外)不能达到本办法标准的县,教育部撤消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称号。
来源:大河网、教育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