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晚报讯(记者 谭明 通讯员 李波)日前,武陵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宗诈骗案。让人称奇的是,诈骗被告人竟然与被害人是表兄弟关系。

  农历2018年新年期间,华容人田某到家住常德市的表哥刘某家走亲戚。田某吹嘘自己是做工程的老板。刘某是做不锈钢楼梯扶手生意的,听说表弟搞工程,便随口说,今后如果有工程,别忘了哥哥。

  2018年5月,刘某接到了田某妻子的微信留言,说在外面有个工程,田某要她告诉刘某,有他的生意。事后,据田某交代,这个微信是其要妻子发的。其实,田某过年时说的话纯粹是吹嘘。至于要妻子给刘某发微信,是因为当时手头上比较缺钱,便萌生了找表哥“借点钱”的想法。

  后来,田某、刘某两人相约来到了长沙某工地。站在工地上,田某对刘某说,这个工地就是自己与他人合伙承建的项目。眼见为实,又是自己的表弟,刘某信以为真。5月29日,田某与刘某签订了《不锈钢楼梯扶手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田某提出签合同需缴纳10万元保证金。刘某给他支付了4.6万元。6月6日,田某再次将刘某约到长沙某工地,称此前签订的合同只是该项目的三分之一,如刘某想拿下余下的合同,就必须要缴足保证金。于是,刘某又向田某支付了1.8万元。此后,田某便不了了之。

  因为一直没见田某来签订后续合同,刘某产生了怀疑。刘某到长沙某工地询问,才知道该项目部根本就没有田某此人,自己与田某此前签订的合同也是假的。这时候,刘某才知道,自己让表弟给骗了。他联系了田某,田某因害怕刘某报警,立即通过微信向刘某退还了9000元。

  6月20日,刘某向公安机关报案,田某被抓获。10月12日,武陵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田某犯诈骗罪向武陵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此前,田某的家人将其骗取刘某的5.5万元余款偿还给了刘某。

  武陵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田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了诈骗罪。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田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