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雷冬竹:3年内83种基本药物涨价,建议药物供给要平衡

雷冬竹接受红网时刻记者采访。雷冬竹接受红网时刻记者采访。

  红网时刻记者 杨朝文 北京报道

  “国家实施的基本药物制度在维护人民健康、保障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目前各地工作开展中,还存在基本药物价格虚高、短缺等现象。”在此次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产前诊断中心主任雷冬竹准备提交与5份医疗相关的建议。其中,她最为关注的就是保障国家基本药物供给平衡的问题。

  在对湖南省内8家医院进行调研后,雷冬竹发现,2016年到2018年期间,共有83种国家基本药物发生涨价,其中,31种药物发生二次涨价,24种药物发生三次涨价,6种药物发生四次涨价。涨价的基本药物主要集中于癌症、慢性病等长期用药,尽管部分药品涨幅较小,但对于长期用药的患者,仍是一笔较大的经济支出。

  “基本药物的现状与国家‘保用量、降药价、省费用’、有效缓解‘看病贵’的基本药物制度设计初衷相距甚远。”雷冬竹指出,近年来基本药物出现价格上涨,与药物的供应短缺密不可分。

  雷冬竹表示,目前各医疗机构药物实行“零差价”销售,因激励约束机制动力不足,医院在采购和使用药品时没有选择价格低廉药物的内在动力,同时,药品价格放开后,低价药、抢救药等临床必需的治疗药物价格存在药品配送公司或厂家抬高药价的隐患。而从市场行为来看,部分药品定价太低导致药企亏本经营,企业很难支撑一条亏本的药品供应链,久而久之,药企即减少低价药物产量或直接停产,转而生产其他利润较高的药物。

  “在定点医疗机构全面推行‘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提高医院采购和使用低价药的内在动力和积极性。”雷冬竹建议,要切实推行基本药物合理使用的医保激励机制,科学制定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价格,完善药品价格洽谈机制,由过去单个医院洽谈药价改为省、市“带量采购”统一组织议价。通过加强行政引导,建立基本药物短缺预警与管控机制和国家药物储备制度,加强对廉价药物的投入及医药产业的政策引导,提高国家基本药物供应满足率,使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等一系列便民、惠民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