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娄底市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冷水江市铎山镇龙台村党支部委员兼报帐员谢原江非法侵占村民农田受损赔偿款问题。2011年,谢原江代表原新台村(2016年5月与原青龙村合并更名为龙台村)就该村第五、第七和第八村民小组农田因采矿沉陷受损与金竹山矿业有限公司进行协商赔偿。2012年底,谢原江私自以村委会名义与金竹山矿业有限公司签订补偿协议,至2017年,合计领取受损农田赔偿款296243.3元,占为己有,用于个人开支。2018年9月,谢原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纪资金全部退还群众。

  新化县上渡街道堤上村扶贫专干傅先平、村文书易新南虚报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精准扶贫优亲厚友等问题。2013至2014年,傅先平、易新南采取虚造移民避险解困申报资料的方式,为该村不符合移民避险解困安置条件的罗某某等8人申报移民避险解困安置建房补贴,共计虚报套取国家移民避险解困安置建房补贴资金17万元,资金拨付至罗某某等8人账户后,收回9.1万元,其中6.25万元发放给该村其他10个建房户,其余2.85万元用于村级开支。2014年至2018年,傅先平、易新南在贫困户精准识别过程中,优亲厚友,违规将该村8名村干部及家属共32人(含傅先平、易新南两家8人)上报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18年12月,傅先平、易新南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他责任人均受到相应处理。

  娄星区万宝镇财政所信息管理员贺海斌违规操作群众惠农补贴资金的问题。2016年1月至12月,贺海斌利用管理镇财政惠农资金信息平台的职务便利,为请托人彭某谋取无法录入系统的他人惠农补贴款,并3次接受彭某请吃和收受礼品;同时,贺海斌违反群众纪律,将另外无法录入信息平台的惠农补贴款擅自分摊到农户账户,情节较重。2018年11月,贺海斌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涟源市龙塘镇原罗家村村委会主任吴升平索拿卡要、侵占低保资金等问题。2013年,在原罗家村对该村15户低保对象低保资金违规进行第二次分配中,吴升平利用职务之便,截留1860元占为己有;2016年1月,村民吴某华获得危房改造资金5000元,吴升平以收取“协调费”名义索要2300元。2018年11月,吴升平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娄底经开区大埠桥办事处犁头村原党支部书记彭喜生在渔船油补资金发放中优亲厚友问题。2013年11月至2015年6月,彭喜生利用职务之便,在该村渔船油补资金申报、审核、发放过程中,同意其弟彭某生以其父彭某初及彭某生本人的名义违规各申报一条渔船并领取油补资金6468.2元。鉴于其在组织初核期间督促亲友主动上缴违纪所得,2018年11月,彭喜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娄底市纪委监委)

  来源:娄底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