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 常德市武陵区男子任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到常德交警直属四大队违法处理中心处理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

  当日下午16时30分许,大队特勤中队民警在常德大道执勤完毕后骑行警用摩托车返回大队,在大队院子里见一男子满面红光,上了一辆车牌号为湘JA***0的银色小车,随后驾车沿紫菱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东风路口等待红绿灯。“铁骑”民警发现这一异常情况后,立即驾驶警用摩托车上前,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现场询问得知,任某现年50岁,当天中午与朋友聚餐时喝了一些酒,下午来到交警大队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却没想到被“火眼金睛”的交警识破。经测试,任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大队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任某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