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月10日讯(记者 潘锦 通讯员 杨哲)冰雪天制造车辆落水事故骗保,长沙交警明察秋毫快速破案。“长龙中队,黄兴大道附近有车辆落水,人员伤亡情况不明,请立即前往处置。”1月2日下午2点40分,长沙县交警大队长龙中队接到报警电话。根据电话内容,民警初步判断,车辆应该是从岸边高处坠落,很有可能造成车内人员遇险被困。值班民警第一时间赶赴事故地点。
到达事故现场后,民警看到一辆灰色商务车侧翻在路旁的水潭中,水潭距离路面大约六七米高,现场没有见到任何受困人员和落水者。考虑到车内人员可能已经自行离开或掉入潭中深水处,民警立即与附近村民一起仔细搜寻,确认没有受害人后,向指挥中心报告现场情况。
民警通过车牌信息查找事故车主。联系上车主后,车主在电话中告诉民警:“昨晚我把车借给了彭某,发生了交通事故。现在彭某在星沙上班,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民警根据车主描述初步确认,事故发生于1月1日晚上10点,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情况。
在确认没有人员伤亡和受困后,民警立即对现场进行仔细勘查,通过近一个小时的现场勘查,民警发现多处疑点:从车辆制动到翻车距离过短,不符合正常事故逻辑;现场未发现人员逃生痕迹,也没有人员落水后上岸的痕迹。
根据经验,民警初步判断这起事故存在人为制造车辆落水的嫌疑,其目的很有可能是为了“骗保”。
带着这些疑点,办案民警第一时间将驾驶人彭某传唤到长龙中队调查。民警检查彭某出示的行驶证发现,该证件表面干燥且无任何污损,而通常借的车行驶证都是放在车内的,不可能没有落水痕迹。随后,民警检查车辆保险信息,发现该车的保险到期时间为2019年1月,对彭某手机检查,发现彭某与他人的微信记录,也存在明显作案动机。
种种迹象更加坚定了民警之前的判断,带着各种疑问,民警对彭某进行了讯问。面对铁的证据及民警对法律政策的宣讲,彭某最终交代了他于1月1日晚驾车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保”的违法事实。
民警进一步讯问得知,该事故车的实际所有人为任某某,由于该车发动机存在严重故障,任某某将车交给某修理厂的罗某修理,检查后发现车辆故障严重无法修复,两人便商议趁着冰雪天气事故多发,将车辆开进水塘里来骗取高额保费。之后罗某找到驾驶员彭某,答应支付2000元报酬,让他将该车故意驶入水塘中,并打电话报保险公司和交警。
报警2分钟后,由于害怕交警调查,彭某再次拨打交警电话要求取消报警,只在通话记录中留有报警记录用于保险理赔。
经长沙县交警大队调查确认,这是一起由任某某、罗某、彭某3人共同策划实施的故意驾车落水骗保案,3人被移交当地派出所处置。目前,车辆实际所有人任某某,制造事故的彭某因涉嫌骗保被长沙县公安局治安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