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折一直放在我母亲手里,她的救助金是分两次打的款,也没有去了解资金明细,才导致这个误会。我为造成的不良影响道歉!”2018年8月7日,安化县江南镇江南社区居民王某写了一封致歉信给江南民政所。

  王某为何要写致歉信?事情还得从今年3月份说起。

  “我要举报!我母亲大病救助资金本来有3000元,而江南镇民政所实际发放到账的只有1000元,还有2000元钱去哪了,是不是有人做了手脚?”2018年3月20日,湖南省“互联网+监督”平台收到一则投诉举报。

  举报人王某反映母亲刘某2017年因患冠心病向江南镇民政所申报了2017年度城乡医疗救助,但他在湖南省“互联网+监督”平台上查询时,发现2017年母亲的救助金额显示为3000元,而打入本人一卡通存折里的只有1000元,与查询结果不符。

  王某表示,为了弄清实情,自己还特意去镇政务中心了解情况,结果发现表上登记的也只有一个1000元的大病救助金的记录。

  3000元变1000元,剩余的2000元“救命钱”到底去哪儿了呢?

  收到举报后,安化县纪委监委于3月28日在平台上回复并受理了该投诉举报,后将问题线索交办给江南镇纪委。

  “必须认认真真查,将案件查深查透,弄清楚这2000元的去向!”8月7日,江南镇纪委根据问题线索开始展开调查。

  在江南镇民政所,调查组详细查看了安化县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相关文件,并了解了大病救助资金拨付的标准。“由于2017年度第二批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由县民政局负责拨付,江南镇民政所并不清楚该笔资金具体拨付情况,也没有相关拨付资料,所以当王某来所里查询时,只能查到2017年第三季度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拨付情况。”

  后江南镇民政所工作人员与县民政局取得联系,调出安化县2017年第二批、第三批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文件。原来刘某因患冠心病在2017年分别两次向江南镇民政所申请了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城乡医疗救助,第一笔3000元的款项由县民政局于2017年10月30日发放到刘某本人的一卡通存折里,第三季度的1000元由江南民政所于2018年2月1日发放到位,刘某在“互联网+监督”上查询时只查了2017年的数据,误将2018年发放的1000元认为是网上查询的那等3000元的款项。

  根据民政所工作人员提供的详细情况,王某前往银行查询一卡通存折的流水明细,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发现其中果真有一笔3000元的资金于2017年10月30日到账,疑云终于解开了,失踪的“救命钱”原来没有丢失,而是一直以来安安静静地在存折里。

  “江南镇民政所的工作人员帮了我的忙,我不能再冤枉人家!”失踪的钱找到了,而且是因为自己的误会造成,事情调查清楚后王某深感不安,于是写了一封致歉信。

  “多亏纪委帮忙,让事情水落石出。”在澄清事实后,江南镇民政所相关工作人员也松了一口气,坦言虽然内心坦荡,但面对质疑与指责,心里也承受了较大的压力,如今好了,事实清楚了,干起事情来也安心了。

  为干部澄清正名,释放的是党组织出为实干者、担当者做坚强后盾的强烈信号,今年以来,根据安化县出台的《关于实行容错免责鼓励干事创业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安化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干部履职履责的有效途径,为95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并在11月5日,对外通报4起为党员干部澄清不实举报典型案例。安化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张靖华表示:“为失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就是要将一些不合理诉求或恶意举报挡在门外,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积极鼓励和支持全县党员干部大胆干事创业,为全县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安化县纪委监委 :贺文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