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晚报讯 (记者 江一舟 通讯员 杨群 曹明) 11月7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我市于近日出台《关于建立常德市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将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列入“黑名单”,并受联合惩戒。

  该意见围绕保护农民工劳动所得建立了8项具有较强操作性和针对性的制度,分别是:推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明确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要求施工企业在银行建立工资专户;建立应付款周转代扣制度,明确因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或分包企业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依法承担直接清偿责任;建立应急周转金制度,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及时动用应急周转金、欠薪保障金或通过其它渠道筹措资金;推行工资保证金,根据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差异化缴存,推行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落实“黑名单”制度,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方面予以限制;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完善落实普法宣传制度。

  意见同时明确了各单位从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快办理欠薪案件、全面开展清查排查和依法打击欠薪违法犯罪等方面的工作责任,严格兑现考核结果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