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罗凯 通讯员 任宇奇)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汽车到了一定的使用年限后就需要定期检验,这不仅可以保障交通安全,也是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近日,省高警局岳阳支队华容大队民警发现一辆白色小车未年检,公安部门给予相应处罚后要求驾驶人陈某尽快完成检验。当天下午,驾驶人驾车去益阳的途中,车辆在高速路上发生了自燃。

  10月11日12时许,省高警局岳阳支队华容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杭瑞高速东往西方向901km处,一小车起火,无人员受伤,华容大队民警联合消防部门迅速赶往现场。

  当时,整个车几乎全部烧毁,所幸并未造成人员伤亡。随后,在调查中民警发现,就在2个小时前,这台闽A牌照的小车在华容东收费站因未按规定定期年检被公安部门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经调查,事故原因是因为车辆未年检,线路老化未能及时发现引发车辆自燃。民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超过6年的小车,要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以保证车辆良好的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