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1人被审查调查,62人被问责…。。。透视湖南这场最严环保“问责风暴”

  近日,湖南省委通报洞庭湖区下塞湖非法矮围问题处理结果,62名国家公职人员被严肃问责,11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国家公职人员接受审查调查。

  这场“问责风暴”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影响之深,备受各界关注,在湖南广大干部队伍中引起强烈震动,向全社会表明了省委省政府“守护好一江碧水”的坚定决心。

  为何要问责?问了谁的责?怎样问的责?

  关键词: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从问责名单看,涉及有关市、县党政领导,省、市、县三级水产渔政、水利、林业等部门多名一把手。如湘阴县前后三任县委书记田自力、黎作凤、汪灿,县长李镇江;沅江两任市委书记邓宗祥、陶德保均被处分,其中邓宗祥直接“落马”,充分体现了在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

  生态环境保护,党政“一把手”必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一把手”不把环境保护摆在更突出的位置,损失的将是本地的一方净土和本地民众对政府的信任。环保责任追究也是如此,如果抓不住“一把手”这个“牛鼻子”,震慑力度就不会如此之大。

  关键词:权责一致、 抓住关键

  下塞湖自2001年以来被私营企业主夏顺安逐步改造,圈湖筑围,严重影响行洪安全,破坏湿地生态。一个非法工程,在有关部门、单位眼皮底下一晃就是17年,却被视而不见、见而不管、管而不治,折射出日常监管的严重缺失。

  漉湖芦苇场前后三任党委书记曹文举、冷世辉、王正良等人与夏顺安违规签订合同,充当非法修建矮围的“通行证”;沅江市水务局原局长胡经纬为夏顺安违规出具下塞湖矮围不影响行洪的虚假函件和证明,成为阻挠执法的“挡箭牌”。

  谁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失职渎职,就追谁的责!此次省委对下塞湖非法矮围问题有关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体现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鲜明导向。

  权力越大,责任就越大。通过抓“关键少数”压紧责任,督促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发挥好“头雁效应”,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才能真正落地落实。

  关键词: 终身追责、越往后越严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

  在处理下塞湖非法矮围问题上,不少在原先的工作岗位上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被追了“旧账”。如省农委党组书记、主任袁延文(时任省畜牧水产局党组书记、局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岳阳市农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蒋文胜(时任岳阳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已退休多年的益阳市畜牧水产局原局长傅建平被立案审查和监察调查。由此可见,升迁、调离、退休都不是“护身符”,“终身追责”决不是一句空话。

  “越往后越严”是大势所趋。今年新出台的《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和《湖南省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首次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重点,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关键词:剑指“老好人”、鞭打“糊涂官”

  2014年3月,湖南省国土资源厅通过遥感卫星发现下塞湖非法矮围后,省委省政府三令五申要求拆除。然而,相关职能部门工作流于形式,验收考核走过场,上报情况弄虚作假,既不较真,也不碰硬,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暴露无疑。如省畜牧水产局擅自发文降低拆除矮围标准为20%(省政府要求全部拆除),在未达到20%的情况下对沅江市通过考核验收;岳阳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将湘阴县报送的沅江市拆除矮围的数据作为湘阴县拆除矮围数据上报省畜牧水产局通过验收;沅江市畜牧水产局在没有开展任何整治工作的情况下,为应付上级检查,竟然伪造市政府印章和公文。

  小病不治,大病难医。部分党员干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敷衍应付,层层推卸责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祟,使小问题演变成了沉疴宿疾,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本次问责“打板子”高举重落,以严肃问责倒逼党员干部转作风担责任,彰显了壮士断腕的狠劲,猛药去疴的决心。

▲拆除洞庭湖下塞湖非法矮围▲拆除洞庭湖下塞湖非法矮围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这场“问责风暴”揭露出的问题触目惊心,教训极其深刻。全省党员干部务必以此为戒,严守纪律规矩底线,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决不能当老好人、做糊涂官。惟其如此,此次问责才会达到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沉痛的代价才不会白付。

  湖南这场最严环保“问责风暴”,你读懂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