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晚,芙蓉交警大队接到报警,一名满身酒气的男子因为持刀伤人被马坡岭派出所控制,报警人称张某是驾车过来的,有酒驾嫌疑。大队民警对其进行现场酒精测试,体内酒精含量达225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驾。8月26日,张某因殴打他人被马坡岭派出所行政拘留10日,但其在笔录里称其是驾车到达现场后才饮酒。芙蓉交警大队成立刑案专班立即展开多方调查,在张某被行政拘留的第9天,用一连串的相关证据、击破谎言中的漏洞、并展开政策攻心,张某马上就瘫了下来,一五一十的供述其下午与工友喝酒,酒后生恨,然后驾车砍伤彭某的违法事实。目前,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经被芙蓉交警大队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也将马上移送芙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