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8月2日讯(记者 彭雅惠)高温酷暑,职业病危害因素活跃。今天,省安委办发布紧急通知,全省进入职业病易发期,各地各有关部门需抓好夏季工作场所的防暑降温和职业病危害防控措施,用人单位一旦发生职业性中暑和职业中毒等危害事件,要按相关规定要求及时上报。

  各级安监部门将以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存在高温作业和接毒作业岗位等重点用人单位为重点,对单位防暑降温和职业病危害防控工作展开监督检查。

  夏季高温天气和高温作业环境下,热辐射强度大,且有机溶剂容易挥发,一旦通风不畅、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蓄积、浓度升高,极易引发职业性化学中毒、职业性皮肤病等职业病,对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

  通知要求,日最高气温达到40摄氏度以上时,用人单位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摄氏度以上、40摄氏度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摄氏度以上、37摄氏度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应进行检测与评价,确保有毒有害物质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冶金、有色、机械、建材等存在高温作业的行业,制鞋、家具制造、汽车维修和制造、电镀、印刷等使用有机溶剂的行业,是落实防暑降温和职业病危害防控的重点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