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三湘风纪网消息,近日株洲市纪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醴陵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刘华章违规发放津补贴、超标准接待问题。

  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醴陵市委组织部以节假日及各类工作日加班补助、内部绩效奖励金等名义向单位职工及借调跟班人员等违规发放津补贴、补贴、奖金。刘华章作为主要负责人,对该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负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2015年12月、2016年7月,醴陵市委组织部在安排接待用餐过程中超标准消费。此外,醴陵市委组织部还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未认真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未建立公务接待清单制度等问题。刘华章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负领导责任。2018年6月,株洲市纪委给予刘华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建议调整其醴陵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职务。

  2、茶陵县教育局违规公务接待等问题。

  2018年2月,茶陵县教育局违规用公款购买高档香烟用于公务招待;该局党委书记、局长谭玉元收受他人送的高档香烟,并在被调查期间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另外,该局还存在食堂接待来客未附接待函、无菜单明细及接待人数。2018年3月30日,茶陵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同意,给予谭玉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涉案违纪款物予以收缴,上交县财政,并建议由县委对其进行组织调整,调离岗位;给予分管办公室、机关食堂工作的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谭剑桥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具体经办的局安全综治办副主任、司机宁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分管财务的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刘文,局机关会计刘长华和思聪街道龙溪村原支部书记谭生皇诫勉谈话处理;对负责办公室具体工作及机关食堂公务接待的局办公室主任段卫全、办公室干部王博林批评教育;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县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长李明林进行约谈。

  3、茶陵县经济开发区经营开发有限公司违规用公款购买礼品及接待用酒问题。

  2018年1月,茶陵县经济开发区经营开发有限公司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茶叶和招待用酒共计22442元。2018年3月30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同意,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该公司董事长罗四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总经理刘件云、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副总经理邓小建、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长助理刘晓晚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负有一定责任的该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郭政、资产经营部部长谭文军、综合管理部工作人员曹攀诫勉谈话处理,并责令3人作出书面检查;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县纪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长刘文兵进行约谈。同时,收缴违纪款22442元上交县财政,并责令该公司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株洲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