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9日讯 长沙交警今天发布2017年全市未成年人交通安全分析报告,2017年,长沙发生涉及未成年人伤亡的交通事故2416起,死亡42人,受伤2821人。步行是未成年人死亡事故中占比最多的交通方式,未成年人在事故中有责任的比例高。

  分析报告显示,农村地区未成年人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多,占全市总量的64%。未成年人死亡案件中的交通方式主要以步行、骑行或乘坐摩托车居多,分别占死亡总人数的52%、17%、12%。

  42名未成年人中,12岁以上年龄段最多,占总量的45%;其次是6岁以下年龄段。未成年人在事故中有责任22人,事故涉责比例高,其中不按规定横路或不走人行道、无证驾驶、学龄前儿童无人监护等交通违法突出。 不按规定横路或不走人行道9人,无证驾驶摩托车7人,学龄前儿童无人监护3人。

  民警分析,未成年人违反信号指示横路、不系安全带或戴安全头盔、独自通行、骑摩托车等监护不当和疏于管教,是导致交通事故伤害的主要原因。部分监护人交通安全的守法意识和文明素养较低,对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监管不力,教育不足,是未成年人被交通事故伤害的重要原因。

  典型案例

  ●2017年4月14日0时50分,王某(男,16岁)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搭乘崔某某(女,19岁),沿长沙市湘江路由南往北超速(超速100%)驶入营盘路隧道,与隧道墙壁发生碰撞,致王某死亡、崔某某重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2017年3月12日15时许,叶某(男,20岁)驾驶小型越野客车沿宁乡县X092线由南往北行驶至17KM+800M地段时,遇行人欧某某(女,4岁)独自一人横穿道路,叶某未及时避让,造成欧某某当场死亡。

  ●2017年6月22日18时许,严某(男,30岁)驾驶小型轿车从岳麓区溁湾横街小海豚艺术幼儿园驶出,遇杨某某(女,2岁)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蹲踞在该路段玩耍,严某所驾车左前部与杨某某刮碰后,左前轮又碾压杨某某,造成杨某某死亡的交通事故。■记者 虢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