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吉鸟健身俱乐部长沙宇成朝阳广场店一直处于试营业。金吉鸟健身俱乐部长沙宇成朝阳广场店一直处于试营业。
金吉鸟健身俱乐部长沙宇成朝阳广场店的游泳池还在验收中,未投入使用。金吉鸟健身俱乐部长沙宇成朝阳广场店的游泳池还在验收中,未投入使用。

  红网时刻5月22日讯(记者 刘灿)“一年时间了,健身会所的游泳池还没弄好,简直是欺骗消费者!”5月21日,红网《消费维权》栏目收到长沙刘先生的投诉,称金吉鸟健身俱乐部长沙宇成朝阳广场店(以下简称“金吉鸟宇成朝阳店”)一直没正式营业,因为享受不到正式的服务,他希望和金吉鸟宇成朝阳店解除合同。截至发稿前,金吉鸟健身相关工作人员已表示会对刘先生作退款处理。

  网友:办卡一年了 健身店不能提供相应服务

  2017年5月20日,刘先生家人在长沙宇成朝阳广场散步时,遇见金吉鸟健身俱乐部在一楼售楼部做开业办卡活动。“销售顾问当时承诺有游泳池,并且在6月正式营业,于是就交了5480元签了一份家庭亲子两年卡的入会契约书。”

  签定入会契约书后,金吉鸟宇成朝阳店至今都未正式营业。期间,刘先生上门询问多次,门店都以“正在办理手续、物业不允许安装燃气导致游泳池未建好”等理由进行答复。

  5月3日,刘先生再次上门询问此事,门店前台称“如果取消合同需要申请”,刘先生在填写一张会员建议投诉表后,前台称会在7个工作日给予答复,可是一直没有得到门店的答复。无奈之下,刘先生再次与客服联系,对方称“合同不能退不能换,只能转给他人”。

  “如果不是看到这里能游泳,我们是不会去交钱办这样的业务。这一年时间,我们一次也没来过,现在就是想退钱。”刘先生认为,金吉鸟宇成朝阳店不能为消费者提供相应的服务,属于欺骗消费者。

  金吉鸟健身:按合同办事 就是不能退钱

  在搜索引擎上,以“金吉鸟健身+违约”为关键词,可以看到全国多个地区的网民反映金吉鸟健身门店未开业先推销会员,开业时间却一再推迟的投诉。如,2017年4月26日,山东的半岛都市报曾以“青岛金吉鸟健身开业屡爽约”为题报道了相同的事件。

  5月22日上午,记者带来位于车站路的金吉鸟健身俱乐部长沙宇成朝阳广场店。在门店一侧的游泳池区域,记者看到水池已经修建好,各种标志都安装到位。

  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门店现在的确属于试营业,因为物业的原因,导致门店不能给消费者提供游泳池和淋浴服务。“现在我们都是对办卡会员实施免费健身,如果要游泳,可以去不远处的万家丽门店,一样是免费的。”

  工作人员表示,相对于消费者的埋怨,门店对没有正式开业也感到头疼。“我们现在每个月要垫付很多资金,不能正式营业对健身店来说也是一个‘灾难’。对于消费者反映的问题,我们也尽可能去满足需求,弥补不能营业带给他们的影响。”据他介绍,根据现在的进展,淋浴会在6月初完成,游泳池也会加快检测的速度,同时也会尽快正式营业。

  对于消费者退钱的诉求,工作人员表示退钱的诉求必须要江苏总部批准,门店没有做主的权力。“我们会将消费者的诉求反映到总部,7个工作日内会有答复。”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金吉鸟健身总部的客服。一位自称“小荣”的客服人员表示,金吉鸟健身是不会给客户退卡退钱的,一切按合同办。“我们合同上明确写明‘不转不退’,消费者肯定是认可了才会交钱的。”

  对于消费者质疑“游泳池等设施不齐全、一年了都未正式营业、是不是涉嫌欺骗”等问题,该客服人员称,门店现在还处于试营业,一些设施会陆续完善,能开业的时候自然会开业。“试营业的时间以公司的说明为准,我们的销售人员也没有说什么时候开业,合同上也没有说。”

  律师:金吉鸟健身涉嫌违规

  在刘先生提供的这份“入会契约书”上,备注一栏手写了“此卡仅限本人使用,不转不退,少儿仅限游泳”的规定,同时有红色印章“所有口头承诺一律无效”的字样。同时,该“入会契约书”上并没有写明正式营业时间,只有合同签订时间。

  红网联动律师、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张桂枝律师认为,依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消费者与经营者签订提供服务合同后,在双方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提供服务期限时,消费者在给经营者提供必要准备时间后,有权随时要求经营者提供服务,经营者不能提供约定服务视为履行不能,消费者因此可要求与经营者解除提供服务合同,并且要求经营者承担履行不能违约责任。

  “如果金吉鸟健身没有向消费者说明具体开业时间,那么就可以默认为‘消费者可以随时消费’,而金吉鸟健身必须为之提供服务。”张桂枝律师建议,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消费者可以去工商管理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起诉。

  截至发稿前,消费者向记者反馈,称金吉鸟健身相关工作人员已联系本人,对方表示会对诉求作退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