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网上疯传茶陵县城发生三起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此情况与真实情况不符,请广大网友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现将茶陵5月22日事故警情通报如下:

  [警情通报]

  2018年5月22日,茶陵县城区共发生两起致人受伤以上交通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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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茶陵县转盘交通事故情况

  2018年05月22日07时24分许,欧阳某华(男,37岁,持A2驾照)驾驶湘B8AXXX轻型自卸货车,行驶至茶陵县老转盘炎帝路往云阳街右转通道时未注意安全,与谭某容(女,45岁,无证)未戴安全头盔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搭乘其女彭某涵(女,7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谭某容当场死亡、彭某涵受伤住院及摩托车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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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茶陵县东环线G106国道事故情况

  2018年5月22日12时12分许,谭某强(男,17岁,无证)未戴安全头盔驾驶湘BHDXXX两轮摩托车搭乘陈某(男,17岁),在茶陵县东环线连接G106国道右转弯匝道路段逆向行驶与段某林(男,50岁,持A2驾照)驾驶的湘B0DXXX小型汽车相撞,造成谭某强颅脑受伤腿骨折,陈某腿骨折及两车受损。

  目前,三位伤者正在医院进行治疗,伤情平稳。事故原因调查及相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近年来,茶陵的交通安全形势日益严峻,涉摩交通事故多发。这两起事故的发生也暴露出摩托车驾驶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无证、酒后驾驶、逆行等一系列问题,在此茶陵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一定要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安全行车。同时,也希望广大师生共同加强对安全守法出行的宣传教育,避免再次出现此类惨痛事故。

  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是交警的主要工作,保障辖区道路交通畅通有序、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是交警的工作目标。为此,茶陵交警全警全员一直在努力。

  针对摩托车交通违法多发态势,茶陵交警已经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摩托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

  摩托车整治图片

  自4月份开展行动以来,截至5月20日止,茶陵交警共查处摩托车违法3349起,其中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1566起、无牌无证952起,逾期未年检545起、违反规定规载人286起,有效净化了全县道路交通环境。据统计,2018年1至5月,全县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发生率较同期降低23%,死亡人数降低25%。

  茶陵交警温馨提醒

  “安全驾驶,平安出行”是我们大家的共同愿望,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和谐、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