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5月9日讯(记者 曹佳琪)住宅小区内暗藏主题酒店、民宿,这样的“住改商”现象早已见怪不怪。这些酒店价格不贵、颇具特色,生意火爆,却让周围业主不堪其扰。住宅摇身一变成为商业酒店,是否合法?小区业主又该如何维权?

  近日,红网《消费维权》栏目收到了长沙北辰三角洲业主的投诉,称北辰三角洲奥城E4区4栋存在严重的住改商现象。据网友介绍,购房合同清楚提到所购置房屋为“住宅用地”,而一家“奥城酒店”却在G层的商铺光明正大设置酒店前台,暗地私自把收租的住房或自己的住房改为不同风格的主题酒店房间。

  “我们的小区在大多数业主还没有入住的情况下已是一片混乱!”网友在网帖中表示,酒店经营对电梯等公共设施的损害巨大,后期维护成本大大增加,严重影响小区的品质和形象,不仅使广大的北辰业主利益受到了严重损害,同时这种寄养的酒店经营方式对于小区安全也是一个隐患。

  获悉情况后,记者联系了北辰三角洲的楼栋管理人员。这家“奥城酒店”在北辰的商铺是有门面的,通过商铺在工商局注册之后,以2500元每间的价格从业主处收租住房,开始做主题酒店。管理人员坦言,物业由于没有执法权,在此事的处理上困难重重,颇为无奈。

  记者就此事联系了长沙市工商局开福分局办公室,办公人员称接到投诉后正在调查中,具体情况要等调查结果出来之后才知道。

  对于这类“住改商酒店”是否合法,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覃巨石律师介绍,业主在购房的时候,就明确自己的购房或者使用用房的定性到底是住房还是商业用房,二者的购房价格不同,业主的购房目的也不同。因此,一旦业主购房的小区在规划设置方面定为居家的住宅性用房,其他业主或者房屋使用人不能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不能擅自住改商。

  覃巨石律师称,根据我国物权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业主住改商需要取得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同意,其他利害关系人原则上是该房屋的本栋楼所有业主(或使用人),但是同小区其他业主有充分理由证明自己利益受损的也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主张。覃巨石律师建议,如果部分业主擅自住改商,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诉讼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