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下旬至11月底,我省将组织开展专项行动,集中关注民生领域,通过“打假护牌”等行动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营商环境。自4月下旬至11月底,我省将组织开展专项行动,集中关注民生领域,通过“打假护牌”等行动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营商环境。

  4月19日,记者从省工商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了解到,4月下旬至11月底,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亮剑”行动,集中开展“反虚假打欺诈”、“护老、护学、护美”以及“打假护牌”集中整治。

  据悉,2016年以来,省工商局开展了公用企业专项整治,共查处各类竞争案件1376件,罚没金额3376万元。             (记者 朱蓉)

  规范市场

  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

  今年1月,省水电企业协会500余个会员单位联名向省工商局投诉称,部分地市电网公司强迫发电企业购买发电数据采集装置,并要求于2017年12月28日前完成。

  对此,省工商局核查情况时发现,在电网非统调电源发电数据采集工作中,部分市州经信委部门制发文件,要求各电站统一设备生产厂商和型号、或者要求分区域进行、或者限定供应商数量等,具有排除、限制竞争,公用企业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供应商涉嫌达成垄断协议等行为。

  经与省经信委沟通,根据《反垄断法》第五十一条、《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省工商局于2018年3月7日,向省经信委发出了上述行政建议书,建议其责成有关市州经信部门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将所涉及的文件进行公平竞争补审,对违反审查标准的内容停止执行或调整。截至目前,已有株洲、邵阳、益阳、娄底、岳阳5个市停止执行相关文件,而其余涉及的市州也在积极推进整改。

  此前,省工商局还就长沙市卫计委文件涉嫌排除限制竞争问题发出了《关于对相关存量文件进行公平竞争自我审查的函》,长沙市卫计委对相应文件进行了修改。这也是全国工商系统乃至全国反垄断机关就公平竞争审查发出的第一份《行政建议书》。

    “打假护牌”

  查处多起“傍名牌”行为

  日前,省工商局综合市场上侵权问题实际,确定了15家知名企业作为“护牌”重点,开展“打假护牌”专项工作。

  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全省工商系统共查处“傍名牌”案件597起。这其中,省工商局通过交办和督办方式,指导督促相关市州局查办了假冒仿冒“公牛”插座、“金杯”电缆、“雪花”啤酒、“迅达”燃气、“张新发”槟榔等一系列案件。

  此外,还有部分市州结合当地市场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了集中整治。去年9月,长沙市工商局就组织开展了烟酒打假集中行动,查获假酒1037瓶,价值110万元;假烟120条,价值5万元。

  今年1月,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式实施。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对“市场混淆行为”进行了修改,将混淆行为的判定标准由误认误购修改为使人产生错误联想;对仿冒的商品标识重新作了列举;将“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行为”认定为经营者的混淆行为,过去常见的“傍名牌”行为将被严格约束。

  展望

  11月底之前集中整治虚假欺诈

  自4月下旬至11月底,我省将组织开展2018年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亮剑”行动。

  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专项行动将集中关注民生领域,重点查处严重扰乱市场竞争秩序、严重侵害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商业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其中,就包括围绕建设美丽中国、创造美好生活,重点查处当前家庭装修、空气和水净化、食品和保健品等行业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行为开展的“反虚假打欺诈”集中整治,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就当前群众反映强烈在老年人消费行业、教育领域、美容化妆等行业夸大宣传、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开展“护老、护学、护美”集中整治,切实维护老年人、学生、妇女等消费群体合法权益。

  此外,还将围绕经济新常态和供给侧改革,开展“打假护牌”集中整治,重点查处食品、农资、建材、日用品等行业的商业混淆行为,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