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湘潭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省政府要求及《湖南省环境质量监测考评办法(试行)》(湘环发〔2016〕10号)的规定,现将2018年3月全市县市区(园区)环境质量状况通报如下:

  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状况

  2018年3月,我市共监测8个县(市、区)和园区参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情况统计。其中雨湖区、岳塘区、韶山市、湘潭县等8个县(市、区)和园区上报的数据均满足国家排名技术规范要求,达到国家有关统计要求。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8个参与统计的县(市、区)环境空气从好到差排名依次为:韶山市、湘潭县、湘乡市、雨湖区、经开区、昭山区、岳塘区、高新区(见附表1)。

  二、地表水水质监测情况

  1、地表水水质状况

  根据《“十三五”湖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置方案》和国家考核要求,纳入县(市、区)考核统计的断面10个,其中主要江河、湖库的县域交界断面4个(跨市界1个,县界3个),“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2个。(见附表2)

县域交界断面水质状况县域交界断面水质状况

  2018年3月,全市4个主要江河交界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2个,Ⅲ类水质断面2个。与上年同期(或上月)相比,1个断面水质上升,3个断面水质保持稳定。水质上升的断面为:考核岳塘区、雨湖区的昭山断面。水质稳定的断面为:考核湘潭县、雨湖区的涟水入河口断面、考核湘乡市的文家滩断面和考核韶山市的立山村断面。

  “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情况

  2018年3月,我市2个“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中,考核雨湖区、岳塘区的昭山断面达到2018年水质目标;考核湘潭县、雨湖区的涟水入河口断面未达到2018年水质目标。

  江河水质变化幅度较大的断面情况

  2018年3月,纳入县(市、区)考核的6个省控断面与上年同期(或上月)相比,3个断面水质上升,3个断面水质保持稳定。水质上升的断面为:考核雨湖区和岳塘区的昭山断面、考核雨湖区和岳塘区的五星(一水厂)断面、考核湘潭县的涓水入湘江口断面。水质稳定的断面分别为:考核湘潭县和雨湖区的涟水入河口断面、考核湘乡市的文家滩断面、考核韶山市的立山村断面。

  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2018年3月,全市共对5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了监测。5个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按照水质类别进行统计,Ⅱ类水质水源地4个,Ⅲ类水质水源地1个。水质上升的断面为:考核雨湖区、岳塘区的五星(一水厂)断面和三水厂断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