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市蓝天保卫战打响以来,湘潭市雨湖区持续开展了油烟整治、禁煤等联合行动,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为落实全天候、全覆盖执法机制,雨湖城管更是全力强化了劝导和巡查。4月2日凌晨3时许,鹤岭镇一村民露天焚烧垃圾,被巡查的执法人员发现,并受到了最严厉的处罚。

  2日凌晨3时许,雨湖区鹤岭镇执法中队联合派出所和镇环保站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时,发现两人在一垃圾围子露天焚烧垃圾,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制止,及时将火熄灭。两名当事人被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询问调查。

  经民警询问,两名当事人承认了自己露天焚烧垃圾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向两名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2000元的顶格处罚。

  雨湖区城管局负责人表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一方面要大力加强宣传和劝导,发动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另一方面必须采取最严厉的处罚措施,坚决打击造成大气污染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