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郴州公安

  原标题:[警务动态]毒驾+无证驾驶,这个安仁“司机”够大胆!

  4月3日,郴州市安仁县公安局依法对李某超无证驾驶报废车辆、毒驾违法行为处以合并执行罚款4700元,行政拘留20日。

  当日上午8时许,郴州市安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关中队民警在城区永乐江酒店路口开展集中整治涉牌涉证行动,在对一辆号牌为湘L91795中型自卸货车检查时,该车驾驶人迟迟不能出示驾驶证,同时发现其精神恍惚。凭借多年执法办案经验,执勤民警怀疑其吸食了毒品,遂将其带回县局执法办案区作进一步调查。经查询:李某超系无证驾驶,其驾驶的湘L91795中型自卸货车已达报废标准,同时,执勤民警对其进行尿样检测,发现结果呈阳性,属于毒驾。据李某超交代,3月31日下午,李某超在湘L91795中型自卸货车驾驶室吸食了冰毒。

  我们常说“酒驾猛于虎”,事实上,从对人体的刺激、麻醉,以及反应力的角度来说,吸毒后驾驶车辆与酒驾、醉驾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据权威测试显示,酒驾时,认定正常反应时间慢12%;毒驾时,人的反应时间比正常情况慢21%。但是,问题不止如此!吸食毒品之后,人的精神极端亢奋,甚至出现幻想、幻觉,判断力低下甚至完全丧失判断力,驾驶时的方向感、距离感、时间尺度都发生错乱,极有可能诱发各种事故。相比酒驾,“毒驾”预防不容易,且查处起来更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