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点外卖迟迟未收到 他给商家差评,竟收到威胁辱骂

  株洲晚报3月19日讯 18日,在市内工作的周先生 反映:平时吃饭,我喜欢点外卖,但没想到,17日我点了一份外卖,竟会遭受到辱骂和人身威胁。

  送餐不及时顾客给差评

  3月17日11点25分左右,周先生通过外卖平台在芦淞区邹记厨房点了一份炒土豆丝。外卖平台平台上显示,43分钟左右可以送餐上门。

  12点38分,距离点餐已过去1个小时,周先生发现订单还没有送到,就打电话询问商家。“商家要我问骑手,我就打电话问了骑手,他的回答含糊不清。”周先生说。

  下午1点左右,周先生发现外卖还没有到,就再次给商家拨打了电话,没想到商家直接挂了电话。于是,周先生在外卖平台上给该商家打了一星差评,并留言对商家服务态度和送餐时间提出质疑。

  随后,周先生就取消了订单。

  收到10多条辱骂威胁短信

  没多久,一个156开头的陌生手机给周先生打了个电话。“他在电话里说‘你给差评,知不知道后果很严重’,我就又向客服投诉了商家。”周先生说。

  向外卖平台客服投诉该商家后,该陌生手机开始频繁拨打周先生的电话。周先生说,“我没有接,他就发了很多条短信威胁、辱骂我。”

  在周先生出示的手机上,记者看到,在昨日下午2点多和4点多,他收到的威胁辱骂信息多达10余条,语言不堪入目。

  外卖平台介入调查

  昨日,记者多次拨打辱骂周先生的156手机号码,发现该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随后,记者就此事致电该平台上“邹记厨房”的联系号码。一名女子接了电话表示,156手机号码辱骂周先生的人,店方并不认识,辱骂威胁行为也不是该餐馆所为。

  目前,该外卖平台还在调查中。

  [看新闻学法律]消费者可向公安报案

  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商家面对消费者的差评,如果不是客观对待,积极改进,而是采取不停地发送短信或拨打电话,干扰消费者正常生活等极端方式,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五)项规定的“采用多次发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的情形,可能会被公安机关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破坏了社会正常的秩序,涉嫌触犯《刑法》第293条规定的寻衅滋事罪。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以保留证据,向公安部门报案。

  [记者手记]给差评被威胁,是逼迫消费者用脚投票

  昨日,记者咨询了10位市民,均表示不到万不得已,不会给外卖商家和骑手差评。市民李先生表示,自己的个人信息在外卖平台上有登记,给差评担心自己和家人受到骚扰报复。

  事实上,近年用户给外卖商家、骑手差评后,遭受辱骂、威胁的案例比比皆是。记者通过搜索“给外卖差评被骂”,就有45万个搜索结果。

  通过外卖平台订餐,已成为不少人的就餐选择。出于消费者维权及内部管理等方面的考虑,外卖平台大多设立对商家和外卖小哥的评价机制。然而,这项评价机制在实践中却有些走样——消费者对服务不满意给差评,商家遭受罚款、排名下降,外卖小哥因此被罚款白干一天,双方的矛盾由此引发,甚至出现一些纠纷。一项有着良好初衷的评价机制,却成了矛盾“导火索”。

  当类似新闻频出时,这些平台和商家,是应该反思反思了,不然,消费者最终会用脚投票。

  株洲晚报记者 赵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