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旅游3·15投诉平台接到一起消费投诉,湖南常德消费者周女士参加了当地“旅行社”组织的580元五天四晚港澳游旅行团。本该是老友欢乐的时光,却变成了不停穿梭于商店的“购物游”。回到常德后,周女士开始了长达4个月的退货维权,先是被“忽悠”再赴港澳亲自退货,再是“被自愿”放弃部分钱款。

  漫长讨钱过程使得已过甲子的周女士“心力交瘁”,同时也错过了“合同结束日起90天”的黄金投诉期。人民旅游调查发现,当地的这家旅游社——“常德旅游网”根本没有旅游资质,是一家名副其实的黑旅行社。

  580元游港澳只逛商店

  退货艰辛只得70%

  去年11月30日,周女士再次参加了“常德旅游网”组织的港澳旅行团,到达珠宝店却吃了闭门羹,“附近商户悄悄告诉我,这家店只做旅行团的生意,旅行团走后就关门。”

  “常德旅游网”无旅游资质

  管理部门已着手调查

  “消费者根本不必联系地接社、导游或亲自再去商店,”中国旅行社协会研究中心旅游专家李广指出,“‘常德旅游网’与消费者签署了合同,就应该承担消费者所有损失。”

▲“常德旅游网”网页截图▲“常德旅游网”网页截图

  周女士为何不在退货刚受阻时就投诉或者报案? “我担心先投诉了,连这70%都拿不回来。”周女士坦言,一直以为是广州那家地接社不作为,“拿到退款后我立刻拨打02012345广州市民服务热线投诉,然而事情已经超过合同结束日90天,广州方面无法受理。”

  专家:不合理低价团

  消费者要及时维权

  “580元去港澳玩5天,价格的确是很低。”周女士告诉人民旅游,她在出行前就对报价提出过质疑,但由于高某曾担保肯定不会强制购物,这才参团。“事实却是导游不停在游说,不买就不让出门。香港、澳门是什么样子我都不知道。”业内人士分析,580元五天四晚港澳游根本不足以覆盖旅行社成本,而且行程中强制购物,肯定是不合理低价团。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

  李广表示,“常德旅游网”显然是家行为恶劣的黑旅行社,消费者应向当地工商和旅游部门举报,由以上部门对“常德旅行网”做行政处罚。目前消费者投诉已经超过了合同结束时间90天,但依然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权,不需顾虑其他。《旅游法》第九十五条明确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制研究会会长、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指出,“常德旅游网”系非正规经营的网站,虚假宣传并向消费者隐瞒事实,涉嫌民事欺诈,消费者应到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同时,邱宝昌表示,按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购物退款应当按照消费者购物当时的费用进行退款。因此,退款只能拿到70%的“行规”根本子虚乌有。

  老年人提高警惕

  子女多关心父母

  第一次去香港、澳门旅游的周女士坦言,50多位老朋友一起报团、签合同,忽略了出游风险。缺乏相关法律常识,也使得维权路更加艰辛。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了目前老年游客群体的心理和状态。

  常德全媒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参加旅游团千万不要被低价诱惑,首先要找正规的、可信赖的旅行社,认真阅读合同和行程安排,盲从侥幸和贪图小便宜的心态绝不可取,维权时刻记心间。子女们应多关心父母,帮助父母提高警惕,出现问题时应帮助父母进行积极有效的维权。此外,各地工商、旅游部门应当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顿,避免防范意识淡薄的消费者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