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15 日,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通报了一起盗取他人微信现金案。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被依法刑事拘留,追缴的赃款已悉数返还失主。
去年 12 月 15 日,白马湖派出所民警接到米某报警,称其微信绑定的银行卡内的 2 万元钱 “ 不翼而飞 ”。经过询问,民警了解到其手机平常都不离手,仅近期被一名叫杨某的女子以借手机打电话为由使用过,据此分析杨某存在重大的作案嫌疑。
民警随后通过追踪受害人微信绑定银行卡资金的流向,很快锁定了杨某的作案事实。在掌握确凿的证据后,1 月 6 日上午,派出所民警对杨某进行了传唤。经调查得知,杨某为鼎城区人,因无力偿还网络贷款,便滋生了盗取朋友米某微信资金的想法。在偷看到米某的微信支付密码后,以借手机打电话为由,杨某在 2017 年 12 月 10 日、14 日两次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米某手机绑定的银行卡内的 2 万元钱转走。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杨某对其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盗取米某银行账户内 2 万元现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杨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对于绑定了银行卡的微信、QQ 等社交软件,一定要保护好账号密码,同时谨防他人盗取自己的支付密码,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