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有网友通过微博私信,向@湖南交警总队举报:一辆当天12:25从长沙汽车西站出发开至沅江的大巴车上,驾驶人在行驶途中多次看手机、接打电话。

  接到举报,湖南交警总队立即将信息发送给辖区高速交警。湖南省高警局益阳支队朝阳大队民警迅速响应,一方面派民警继续与举报人保持联系,跟进举报线索,确定客车的班次,另一方面派民警从查缉布控系统里调取举报时间点前三个小时内的所有过境辖区的大车的图片。

  通过对近500余张图片进行辨认后,民警最终锁定,被举报车辆为湖南龙骧公司所属的湘AYS565大巴车,司机为崔某。

  16日,涉事驾驶员崔某来到朝阳交警大队接受约谈。面对铁证,崔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崔某告诉记者,之所以多次使用手机,是因为有工作内容,需要与车站工作人员对接,所以时常会拿出来,查看信息和接打电话。

  “开车的时候分心看手机或做其他的事,极易酿成事故,况且这台车还是大型客车,一车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都在驾驶人手上。”朝阳大队巡逻民警谭蜀湘告诉记者。

  905在此提醒,如果广大交通参与者发现有此类行为,可以通过微博、微信等网络渠道,向湖南交警总队、湖南高速交警举报。

  依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崔某因“有妨碍安全驾驶的其他行为”,被处以罚款50元,驾驶证扣2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