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月17日讯(记者 朱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湖南将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将养老资源向居家社区服务倾斜,向农村倾斜,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倾斜。到2020年,全省养老床位总数达到53万张,实现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5张以上,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

  受理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颁发许可证

  《意见》明确,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应按“先照后证”的简化程序执行,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在辖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设立许可。在民政部门登记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依法在其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

  《意见》要求全面清理、取消申办养老机构的不合理前置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简化审批流程。养老机构审批涉及的有关部门,全面实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审批事项“预约制”、“承诺办理制”改革,凡是申请人符合设立条件的,自受理设立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颁发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

  探索推进社会养老孵化基地建设。探索建立全省社会养老孵化基地,为全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提供标准化建设、人才队伍培养、运营模式指导。鼓励和引导各类养老服务企业、机构、组织到孵化基地接受培养,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对孵化基地予以支持。鼓励外资和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鼓励整合改造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存量商品房等用于养老服务。改革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方式,鼓励实行服务外包。

  到2020年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护理型床位占全省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

  到2020年底,全省老年护理院达200所以上

  《意见》指出,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的,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建设。

  湖南将整合改造农村闲置校舍、公共用房等资源,建设农村幸福院等自助式、互助式养老服务设施。到2020年底,全省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护理型床位比例不低于养老床位总数的30%,每个县(市、区)建有1家以上老年护理院或老年康复医院,全省老年护理院达200所以上。50%的城市社区和有条件的农村社区设立老年人康复活动场所。

  《意见》要求,推动湖南健康产业园区的医养项目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推进“养老+”融合发展。加快养老与房地产、医疗、保险、旅游等融合步伐,大力发展候鸟式养老、旅游养老、医疗养老等新兴业态,拉长产业链条,提高产业聚集度。

  到2020年,养老服务业占全省服务业比重明显提升,成为湖南省新的经济增长点。

  福利彩票公益金50%以上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

  《意见》要求推进居住区适老化建设和改造,支持开发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到2020年,全省新建和现有社区适老化改造项目力争达到100个以上。

  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支持具备条件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组织转变为企业。大力发展智慧养老服务,2020年底全面实现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多级互通互联和全天候、全方位覆盖。

  《意见》指出,要落实财政金融支持政策,确保福利彩票公益金50%以上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探索对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非公益资产发放抵(质)押贷款;鼓励大型项目争取开发性金融支持,推广养老服务类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发展模式。

  完善土地支持政策,各地要按照2020年养老床位占老年人口总数40‰的目标,预留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享有同等的土地使用政策。

  《意见》强调,“十三五”期间,每个市州至少培育2家以上品牌养老机构或组织,每家能连锁3家以上养老机构、连锁10家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每个县市区至少培育1家以上品牌养老机构或组织,每家能连锁2家以上养老机构、连锁5家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