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2月14日讯(记者 陈焕明 通讯员 廖亚柳)过去,二手房交易的合同签订、中介代理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规范行为,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交易的正常秩序。本月起长沙全面推行不动产(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也就是说以后长沙市民进行二手房交易必须进行合同网签。那么二手房合同网签究竟怎样办理?今日,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不动产(二手房)合同网签须知》,对二手房合同网签方式、流程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

  方式:分三种情况 到中介、银行或登记中心网点办理

  根据这份《须知》,从12月15日起,市本级不动产(二手房)转移登记业务受理原则上均以带条码的网签合同为准。市民可在长沙市不动产(二手房)网上申请及资金监管服务平台上打印网签合同,在合同每一页的右上角印有带条码的合同编号,合同编号为系统产生的具有唯一性的标识,与该业务的原不动产信息进行关联,不动产登记各网点受理窗口将按照网签合同的编号办理业务。

  合同网签方式根据交易办理情况分三类,一是通过中介公司代办的业务,在中介门店签订合同。二是通过银行和担保公司代办的业务,在银行和担保公司签订合同。三是自行成交的(自助业务),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网点或经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授权的机构签订合同,网签合同信息数据必须真实准确。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技术科科长李恩华介绍,通过网签进行二手房交易,其交易的不动产标的物能够通过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定是否已经办理了登记,取得了物权公示效力,能有效防止一房多卖现象,交易的安全性和合法性能够得到极大保障。

  流程:经信息采集、合同核验等步骤,自愿进行资金监管

  记者了解到,合同网签需要经过信息采集、合同核验等步骤。信息采集即合同签订时,买卖双方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证件,包括不动产权属证书(含房产证)、身份证件及其它资料(法定委托代理人),买卖双方信息需通过身份证读卡器采集相关信息。合同核验即网签合同和相关表格在签订合同时一并打印,并由双方当事人(法定委托代理人)签字。合同签订后须通过网上预约业务办理,进窗时由工作人员核验合同、申请书等相关资料及当事人身份信息,经核验后须由相关当事人(法定委托代理人)在网签合同上摁手印。

  合同核验完成后,如需进行资金监管的,按照自愿原则,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在网签时对监管金额、监管银行及买卖双方收、退款账户及账号信息进行明确。购买二手房需贷款的,不动产(二手房)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可在网签时一并申请办理,也可按原有模式分开办理。如一并申请办理业务,网签时须同时提交抵押资料并录入相关申请信息,并转贷款银行核实信息后通过系统打印相关表格。如果市民需要撤销网签合同,需在签订合同的机构申请办理。

  李恩华提醒,二手房合同网签是新鲜事物,同时又势在必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网签平台扰乱登记工作,否则将取消网签平台资格并视情节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市民在网签合同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登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门户网站查询,也可通过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电话0731-84529100咨询。

  不动产(二手房)合同网签须知

  一、合同网签实施时间

  从2017年12月 15日起市本级不动产(二手房)转移登记业务受理原则上均以带条码的网签合同为准。

  二、合同网签方式

  1。通过中介公司代办的业务,在中介门店签订合同。

  2。通过银行和担保公司代办的业务,在银行和担保公司签订合同。

  3。自行成交的(自助业务),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网点或经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授权的机构签订合同,网签合同信息数据必须真实准确。

  三、合同网签流程

  1。信息采集。合同签订时,买卖双方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证件,包括不动产权属证书(含房产证)、身份证件及其它资料(法定委托代理人),买卖双方信息需通过身份证读卡器采集相关信息。

  2。合同核验。网签合同和相关表格在签订合同时一并打印,并由双方当事人(法定委托代理人)签字。合同签订后须通过网上预约业务办理,进窗时由工作人员核验合同、申请书等相关资料及当事人身份信息,经核验后须由相关当事人(法定委托代理人)在网签合同上摁手印。

  3。需进行资金监管的。按照自愿原则,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在网签时对监管金额、监管银行及买卖双方收、退款账户及账号信息进行明确。

  4。购买二手房需贷款的。不动产(二手房)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可在网签时一并申请办理,也可按原有模式分开办理。如一并申请办理业务,网签时须同时提交抵押资料并录入相关申请信息,并转贷款银行核实信息后通过系统打印相关表格。

  5。网签合同撤销。如需撤销网签合同的,请在签订合同的机构申请办理。

  四、其他事项

  1。注意事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网签平台扰乱登记工作,否则,将取消网签平台资格并视情节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

  2。工作咨询。相关政策和操作流程可登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门户网站查询,也可通过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咨询电话(0731-84529100)垂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