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提高风险意识,不要轻信高额回报承诺

  法制周报记者 庹妮妮 通讯员 汪璇 全顺

  许以高额利息,承诺还本付息,5年多的时间,五旬女子李琴(化名)向70名被害人借款集资共计937万元。

  “这些钱,李琴除部分用于还本付息外,其余都被她用于赌博等已挥霍一空。”近日,记者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处获悉。

  日前,永顺县检察院就此案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被告人李琴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起因:打麻将欠债开始到处借钱

  李琴系某中学退休职工。年过五旬的她,本该享受悠闲的退休生活,却因自己所借的一笔笔“糊涂账”,惹上了牢狱之灾。

  记者从判决书上获悉,2011年8月至2016年10月,李琴在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情况下,编造做生意需资金周转、替他人借款、还信用卡等理由,以高额利息为引诱,承诺还本付息,直接或通过他人介绍的方式,向70名被害人累计借款集资128笔,共计937万元。其间,李琴归还被害人本金累计30万元,支付利息累计170余万元。

  “2012年下半年,我因为打麻将欠了钱,就瞒着家人开始到外面到处借钱。”李琴供述,刚开始,她借钱是以打牌缺钱为借口向亲戚及麻友借钱。

  自首:承诺高息无力偿还

  李琴交代,“2015年四五月份,我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借口,向邻居借钱,承诺月息2分至3角不等。2016年5月份,因要给别人付高息,我又以同样事由为借口,向学校教职工及家属借钱,承诺月息1.5分至2分,到2016年9月止。”

  检察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李琴借款的所得资金,除部分用于还本付息,其余均用于赌博等,共计人民币721.87万元被挥霍一空。

  2016年10月24日,在无力偿还巨额本息的压力下,李琴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当天,李琴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经检察院批准,2016年11月30日被逮捕。

   庭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近日,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庭上,李琴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但她辩称,“我是给利息的,公诉机关指控我诈骗,我有点不懂,我认为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上述检察院工作人员表示,在公诉阶段,经检察官审理查明,李琴借款范围主要是同事、邻居和亲友等特定对象,其借款途径是通过亲友介绍,没有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其行为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但李琴的行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编造做生意需资金周转、替他人借款、还信用卡等各种虚假理由,使用了诈骗的方法,完全符合集资诈骗罪构成要件,应认定为集资诈骗罪。”工作人员介绍。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非法集资人民币721.87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检察院的指控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李琴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提出异议,本院不予采信。被告人李琴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李琴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投资勿轻信他人回报承诺

  “李琴仅凭着口头上的生意周转、替他人借款等理由,借款集资金额就达数百万元,近70名被害人的积蓄已血本无归。”检察官提醒,市民们在进行投资时,要提高风险意识,全面了解相关情况,不要轻信投资人的回报承诺,更不要贪小便宜,否则会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