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帮帮团记者 谢春年

  市民张先生今年7月在家门口租了一辆共享汽车,在驾驶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张先生担全责,按共享汽车公司的要求,他先行垫付了3万多元的车辆维修费用,公司承诺,垫付费用会在30个工作日内转到张先生的个人账户。但是快5个月了,张先生当初垫付的费用至今也没有收回来。

  市民:租车发生事故,垫付的维修费还没收回

  今年上半年,家住河西的张先生下载了“GOFUN首汽共享电动车”的手机客户端,在用车的过程中,张先生充分体验到了共享汽车带来的便捷。然而7月23日,他因为不熟悉车辆挡位,在一路口不慎撞上了前面的车辆。

  张先生承认自己操作失误,承担全责。不过每次租车他都会购买保险,所以在事故发生后,他第一时间打电话通知了首汽和保险公司,随后也联系了交警进行责任认定。

  张先生告诉记者,他与首汽公司协商后,最终由他先行垫付了3万多元汽车维修费用,公司承诺在30个工作日内把钱转到张先生的账户。事故发生后的次日,张先生就收到了中国平安赔偿金到账的信息提醒。车辆属于首汽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分公司,保险理赔金也只能打到该公司账户。

  “可是至今,已经快5个月了,我当初垫付的费用公司仍没有给我。”张先生说,与他们一向是电话联系,联系了十多次,每次都是不同的人出面,但还是没有得到有效处理,最近与他联系的工作人员现在连电话都不接了。

  公司:会再次把情况反馈给工作人员

  记者下载该客户端查阅《Gofun出行分时租赁服务会员协议》,第十条“事故和报告/责任和赔偿/不计免赔服务”中规定,会员承租车辆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须到“Gofun出行”指定的地点进行修理,在会员有责任的情况下,修理费由会员先行垫付;会员若拒绝垫付而导致“Gofun出行”产生相应的停运损失,费用将由会员承担。会员垫付的费用中保险公司理赔金额,在保险公司赔付款到账后“Gofun出行”在30个工作日内返还给会员。

  昨日,记者致电“GOFUN首汽共享电动车”客服,反馈了张先生的情况。接电话的工作人员称,因为有很多话务员接听电话,所以她对于张先生这事的具体情况也不了解。不过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理赔资金已到公司账户的话,公司后台会安排工作人员帮助他进行处理。

  随后这名工作人员查询进展后告诉记者,在12月5日和9月15日,工作人员均尝试联系过张先生,对方没有接听电话。

  记者查询到,首汽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分公司位于万家丽北路三段569号银港水晶城商业社区服务楼栋104号门面。但记者赶到这里来询问时,店内一名工作人员称,“GOFUN首汽共享电动车”与他们没有关系,“两者分属不同的板块,至于对方在长沙有没有设立驻地,我也不了解。”

  律师:消费者租车时应仔细阅读协议

  湖南江海洋律师事务所李晓龙律师认为,如果共享汽车租赁公司与消费者之间没有就共享汽车租赁使用过程中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的问题进行具体约定,那么消费者一旦为共享汽车垫付了因事故产生的维修费用,而共享汽车租赁公司又得到了保险公司对此事故理赔的保险金,则共享汽车租赁公司应当向消费者返还其垫付的维修费用。

  但是在通常情况下,共享汽车平台的用户协议中已经明确规定了关于保险理赔金的问题,消费者在租赁共享汽车的时候应当仔细阅读协议中的相关约定。如果双方约定了理赔资金到账后转付的时间,共享汽车租赁公司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否则应当对此承担违约责任或由此造成消费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