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邓艳红)“把电动车挪动个地方,也算偷盗吗?”昨日,记者从雨花公安分局黎托派出所获悉,该派出所民警抓获了一名男子,男子却声称自己只是将电动车挪了一个地方,这是怎么回事呢?

  事情得从上月底说起。11月29日,受害人周某报案称自己放在地下车库的电动车被偷了。民警调看小区监控后,发现是一名中年男子把车直接骑走的。周某并不认识这名男子,于是民警拿着视频画面截图,挨家挨户地问,经过数小时询问,终于有一名居民认出,这正是他家请的装修工。

  民警拿着该居民提供的手机号码,拨通了电话。刚开始,嫌疑人并不承认自己偷了电动车,之后又支支吾吾地称电动车没有骑走,仍在小区,自己只是把电动车挪动了一下位置而已。在民警的强力攻心下,12月4日,嫌疑人彭某还是投案自首,并交出了拿走的电动车钥匙。

  审讯中彭某交代,那天装修完工后回家走到地下车库时,看到一辆电动车上还插着车钥匙,于是他便顺手牵羊把车骑走。当开到保安亭时,做贼心虚的他被小区保安的眼神吓得全身哆嗦,于是又把车骑回小区,藏在车库的一个角落里,并拔走了车钥匙。原来,彭某的如意算盘是:“就算民警找到我,电动车没有被骑走,偷盗的罪名应该成立不了,等过几天风平浪静了,再来小区把车骑走也不迟。”

  目前,彭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涉案电动车已返还受害人周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