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一网讯(记者 姚懿容 通讯员 林辉 丁凌云)12月1日,兴隆建材有限公司负责人梁某因环境违法,被鼎城区公安局行政拘留7日。

  11月22日晚,鼎城区环保局对周家店镇兴隆建材有限公司进行执法突击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脱硫喷淋系统运行异常,执法人员现场用pH试纸检测,发现水体呈酸性,喷淋脱硫用水未按照环境保护标准配置成纳碱脱硫剂。随后,执法人员查看了该公司的治污设施运行台账,发现自10月10日起没有加碱记录,且碱存放间积尘较厚,无近期使用迹象,涉嫌闲置污染防治设施。

  鼎城区环保局根据水质检测结果和现场检查发现的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对兴隆建材有限公司予以立案调查,并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由鼎城区公安局对该公司负责人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决定。据介绍,鼎城区环保局还将对该公司闲置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